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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瞭解到,近一段時間以來,本市公安機關開展的集體戶口整頓工作引起了廣大市民和各主流媒體的普遍關注,部分羣衆通過微博、微信、電話等方式詢問集體戶口整頓的相關政策,部分房產中介利用互聯網歪曲整頓措施,發佈“沒有房子一律遷回原籍”消息開展房屋營銷,引發了個別網民在網上發佈不滿言論。針對上述問題,人口管理辦公室對本市開展集體戶口整頓的背景、措施等內容進行集中講解,並對集體戶口登記政策進行了介紹。
調查摸底七類情況
據介紹,此次清理整頓的重點是損害人才利益,利用辦理戶口收取高額費用的非法中介以及在調查摸底期間發現的無法取得聯繫的集體戶口中的人戶分離人員。在整頓期間,公安機關以及集體戶口落戶單位會多渠道查找其下落,對於經戶口調查,確認爲無法查清戶口來歷,長期未辦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業務、未使用有關證件、聯繫不到本人和直系親屬等無法覈實戶口真實性的集體戶口,公安機關將採取戶口“凍結”業務。
據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理戶口“凍結”業務是清理違法違規戶口的一項重要措施。戶口凍結後,將無法辦理開具戶籍證明、辦理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等戶籍業務,因此,廣大羣衆應按照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儘快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特別是人戶分離人員應當主動與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者集體戶口掛靠單位進行聯繫,開展戶口覈對,主動遷移戶口,防止因查無下落戶口被凍結問題的發生。
在調查摸底階段,公安機關需要摸清本市集體戶口戶數和人員底數,包括以下七類:一是企業倒閉、兼併後,原職工下崗分流、自謀職業查無下落的;二是未在本市工作,仍滯留在人才中介機構集體戶內的;三是幹部、職工親屬隨遷戶口寄掛在單位集體戶內的;四是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已離開原單位,下落不明的;五是設立集體戶口的單位未履行戶口管理職責,違規操作的;六是集體戶口單位以辦理落戶爲名,違規收取費用的;七是高校畢業生畢業超過2年,戶口仍空掛在學校集體戶口的。
集體戶口如何遷移
對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已離開原單位或原單位已倒閉、破產的集體戶口人員,應及時將戶口遷至現住地或現單位集體戶口。
對已在本市購買合法固定住所的集體戶口人員,如房屋爲期房還沒有辦理入住手續暫不具備落戶條件,可先憑《購房合同》將戶口遷至社區集體戶內,待具備遷移條件後再將戶口遷出。
對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集體戶口人員,可投靠在津親屬落戶。投靠親屬落戶的前提必須徵得親屬及該戶房主、戶主同意後,投靠人、被投靠的房主、戶主同時到公安機關申報,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此外,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一些諸如“天津戶口網”等非官方平臺上發佈的信息並不準確,市民可以在市公安局開設的民生服務平臺網站上查找戶籍政策解讀,並有民警對相關問題進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