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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獲悉,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近日先後出臺《關於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和《關於支持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推進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根據相關規定,今後將重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市場和質量監管方式、拓展職能服務綜合優勢,並通過推行一系列註冊登記新政,使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登記流程更加順暢。
企業登記更便捷
據介紹,對於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管理規定》明確,推行許可經營項目籌建登記,簡化外商投資企業主體資格證明,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逐步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通過一系列對註冊登記的改革創新,使登記制度更加便民,登記流程更加順暢。
針對簡化外商投資企業主體資格證明,《管理規定》規定,外國(地區)投資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公司,只需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不再提交公證、認證或轉遞文件。港澳居民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企業,可提交護照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以及有效入境證明的複印件,免於提交公證、轉遞文件;臺灣地區自然人到自貿試驗區投資,允許其憑臺胞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經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確認的投資主體自然人資格證明等有效材料直接辦理登記,無需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此外,《管理規定》還放寬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有關限制。其中,自貿試驗區內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廣告企業或者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增加廣告經營業務的,取消投資方主體資格、廣告經營業績的條件限制,取消投資方成立和運營的年限要求。自貿試驗區內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取消企業註冊資本全部繳清、廣告營業額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的條件限制。
創新監管方式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若干意見》明確表示,支持自貿區產業集聚發展。發揮市場準入職能,支持自貿區內融資租賃、離岸金融、生物醫藥、國際貿易等相關產業發展,鼓勵相關企業在自貿區落戶,發揮自貿區重點發展產業集聚效應。
在創新市場和質量監管方式方面,《若干意見》明確,將深化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擴大自貿區企業信息公示內容的範圍,充分發揮企業自律與社會監督的作用。推行新型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實施市場監管隨機抽查制度,加大企業違法行爲事後處置力度,在嚴厲查處違法行爲的同時,綜合運用信用風險等級分類、激勵限制措施目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信用約束措施,促進區域內有序競爭。
同時,支持自貿區創新全程追溯產品質量監管新模式。支持自貿區借鑑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實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違法線索倒查的質量監管模式。支持自貿區建立以物品編碼管理爲溯源手段的產品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創新自貿區質量技術監督執法體制,對於自貿區內生產加工和貨物貿易企業進口原料、元件和輔料用於加工作業區加工製造且銷往大陸以外市場的商品,其銷售產品可以不按照中國的強制性標準、技術法規組織生產經營。
根據《若干意見》,還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行許可經營項目籌建登記制度,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並對自貿區內具備相應條件且申請對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開展強檢的單位予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