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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我們對一些中央部門進行了調研,沒有發現媒體所說的公務員辭職大幅增加。有的單位確實出現了部分公務員辭去公職的現象,但基本上屬於正常的人員流動。一定數量的人員流動符合人才成長規律,是正常現象,而且建立能進能出的新陳代謝機制,也是《公務員法》制度設計的宗旨之一。”
昨日,人力社保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人力社保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就近期出現的熱點問題一一進行了迴應。對於“今年春節後公務員跳槽較去年增加三成”這一說法,李忠予以否認,表示雖確有單位出現了部分公務員辭去公職的現象,但基本上都屬於正常的人員流動。
日前有調查數據顯示,春節後公務員離職較去年多出三成。對此李忠表示,據他了解這個說法並不準確。從公務員統計數據看,並未出現所謂的“離職潮”。
“我們對一些中央部門進行了調研,沒有發現媒體所說的公務員辭職大幅增加的情況。有的單位確實出現了部分公務員辭去公職的現象,但基本上都屬於正常的人員流動。”李忠表示,公務員作爲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數量的人員流動是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的,是正常現象,而且建立能進能出的新陳代謝機制,這也是《公務員法》制度設計的宗旨之一。李忠強調,每年不僅有一定數量的公務員辭去公職,離開公務員隊伍,同時也有大量的社會優秀人才通過考錄、調任等途徑進入公務員隊伍。
央管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標準已調完
對於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的改革,李忠細化了幾種情況:對於中央管理企業的負責人方面,目前各薪酬審覈部門制定的改革實施辦法以及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起草的配套辦法已經完成,將於近期提交審議。而從2015年1月開始,中央管理企業已經全部按照要求調整了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標準。
對於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人社部也印發了相關的文件,加強了對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導和調度,目前已經批准了廣東省的工作方案。此外,對於中央部門管理的企業負責人,也已印發了相關文件,對中央部門改革工作進行調度,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總之,不管是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還是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改革,都是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和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審覈。
據李忠介紹,本次薪酬制度改革的重點是規範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李忠強調,對於國有企業內部職工的薪酬分配問題,由企業自主決定。國有企業應當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規範企業的內部分配行爲,合理拉開內部工資分配差距。但在此次改革中,不能對國有企業內部職工不加區別地層層降薪。
《企業年金管理辦法》將出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建立,使得人們對企業年金的關注度提升,而一直以來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並不在多數。對此,李忠表示,2014年底,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7.3萬戶,參加職工2200多萬人,積累基金7689億元。下步會推動落實企業年金的建立。
一是結合企業年金髮展的新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抓緊修訂出臺《企業年金管理辦法》,完善企業年金相關政策。二是2014年1月份已經出臺並實施了《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大了企業年金免稅的範圍。在抓好落實的同時,會配合相關部門完善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政策。三是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宣傳引導,鼓勵更多用人單位和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進一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養老待遇水平。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繼承不會“充公”
有消息稱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參保人員去世之後錢會“充公”。對此李忠指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主要是用於參保人員養老,原則上不得提前支取,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是從統籌基金列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從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中列支。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而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並不存在所謂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