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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銀行保安阻止我匯款,避免了被詐騙,你們要打電話表揚一下這位保安。”一通表揚電話打到了110,然而經查發現,此事子虛烏有,打電話的正是保安自己。保安李某在某銀行工作,在不到半年時間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40餘次,全部爲假警情。民警問其作案動機時,他竟回答“找樂”“好玩”。目前,這名涉嫌尋釁滋事的嫌疑人被西青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篩查揪出無聊保安
5月16日6時許,西青分局接到一起警情:“在楊柳青鎮柳霞路渤海證券門前,我的汽車玻璃被砸,車內物品被盜。”分局立即派遣鎮東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但是並未發現該警情反映的情況。
經篩查發現,自2014年12月以來,手機尾號爲“3852”的號碼累計報警40餘次,其中多爲謊報手機被盜、銀行卡被盜刷、汽車被砸財物被盜等侵財類警情,初步判斷爲惡意報警。對此,警方立即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報警人展開調查。16日下午,在楊柳青鎮某小區內將嫌疑人李某抓獲。經查,李某曾於2011年因惡意撥打報警電話擾亂單位工作秩序兩次被處理。李某對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40餘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構成犯罪追究刑責
惡意撥打110不僅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報警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長時間佔用報警線路還會導致真正需要報警求助的電話打不進來,延誤警情受理。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於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