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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通過微信約女青年到酒店開房,後趁對方洗澡之機,盜走其包內現金。日前,涉案男子已被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被告人藺某是本市南開區無業男青年。2014年11月24日20時,藺某通過微信聯絡,與女青年趙某相約在南開區復康路一家酒店的房間內見面。當日23時,藺某趁趙某在酒店衛生間內洗澡之機,將其揹包內現金3800元盜走。次日上午,藺某以見朋友爲由離開該酒店。趙某發現財物丟失後當即報警。同年12月19日,藺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並退賠了全部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