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申某18歲時經人介紹與女子梅某辦理了結婚儀式。一起生活20多年後,兩人發生矛盾分居,申某起訴離婚。近日,北京順義法院查明雙方只是同居關系,申某撤訴。
申某訴稱,1992年3月,18歲的他經人介紹與梅某相識,同年10月份在他家舉辦結婚儀式。1993年4月,雙方生育一子,現已成年並參加工作。結婚後,梅某不履行家庭責任,也不盡母親責任,經常賭博,把他家的房屋和存款都輸掉了,導致夫妻感情破裂。2004年起,兩人分居生活至今。申某認為,維持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無意義,故起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案件審理中,法官詢問得知,申某和梅某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是同居關系。兩人之間並不構成事實婚姻,如果申某想要起訴離婚,必須要先補辦結婚登記手續。
經法官釋法,申某明白20年夫妻其實是同居關系,遂無奈撤回了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