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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日從廣東省惠州市政府獲悉,經國務院安委辦審覈、廣東省安委辦同意,惠州市人民政府日前批覆了惠東縣“2·05”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此次事故有18人被處理。
該報告表示,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惠州市惠東縣“2·05”火災是兒童放火所致,屬於刑事案件;暴露了批發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火災應急處置不當、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事故共有18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惠東縣頤東義烏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楊煒恆等5人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2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惠東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孟宏兵等9人受到包括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在內的黨紀、政紀處分;惠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方少宏等2人被誡勉談話。
今年2月5日,惠東縣頤東義烏小商品批發城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7人死亡,2名羣衆、4名消防隊員受傷,過火面積約爲380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7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