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三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據介紹,其中一起劉海斌等四被告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本市破獲的涉毒數量最多的重大刑事案件。
該案四被告人中39歲的劉海斌系四川省金堂縣人,40歲的張立祥、46歲的席鵬以及32歲的鮑金芬均爲本市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以來,張立祥爲牟取利益,夥同其姘婦鮑金芬等人多次前往廣東省向劉海斌購買毒品或經劉居間介紹,向陳炳初(在逃)等人購買毒品,並將所購毒品以貨運汽車夾帶等方式運輸回津,向席鵬等人進行販賣。席鵬亦將毒品賣給他人,從中牟利。
2014年3月中旬,張立祥欲再次前往廣東省購買毒品回津販賣,爲此將毒資117萬元存入鮑金芬名下銀行卡內,之後又通過鮑金芬聯繫了本市某公司貨運司機付某,謊稱讓付某幫其運輸走私手錶,並預先支付運費5000元。同年3月21日晚,張立祥、鮑金芬乘飛機由天津前往廣州市,劉海斌將二人接至廣東省佛山市。當晚,經劉海斌居間介紹,張立祥以35元/粒的價格向一販毒人員(身份不明)購買麻古1000粒,共計3.5萬元。3月23日,席鵬從本市飛往廣州與張立祥、鮑金芬在佛山市會合。
2014年3月23日上午,劉海斌帶張立祥、鮑金芬前往廣州市番禺區陳炳初住處與陳預謀進行毒品交易,在試吸冰毒樣品後,雙方商定以53元/克的價格購買冰毒21公斤,張立祥當即支付定金8萬元。3月24日凌晨,劉海斌、張立祥、鮑金芬等人前往陳炳初住處,陳炳初將張立祥所購21公斤冰毒及此前購買的1000粒麻古交與張立祥,後張立祥等人將裝有毒品的拉桿箱交與付某。之後,由張立祥、鮑金芬在一工商銀行內,將72萬元毒資轉賬給陳炳初,將32萬元毒資轉賬至劉海斌的姘婦董紅專(另案處理)名下。當日下午,張立祥、鮑金芬、席鵬同乘飛機返津。
同年3月25日16時許,付某駕駛貨車攜帶毒品返回本市,在京滬高速九宣閘收費站被公安機關查獲,當場在拉桿箱內查獲白色晶體24袋,共計21165.37克、紅色片劑7袋,共計97.18克。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在本市西青區高泰路邊將在此等候付某交接毒品的張立祥抓獲,當場在其所駕駛的轎車後備箱內查獲白色晶體共計1346.99克、紅色片劑及灰白色片劑共計160.10克,在本市西青區中北鎮將鮑金芬抓獲,後在鮑金芬與張立祥的暫住處搜繳雙管獵槍1支、氣槍1支、黑色槍形物1支及槍支散件、子彈等物。
同年4月23日,公安機關在本市西青區張家窩鎮將席鵬抓獲,搜繳手槍1支、子彈5發。同年5月6日,公安機關在四川省金堂縣將劉海斌抓獲。
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海斌犯販賣毒品罪,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立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鮑金芬、席鵬亦被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