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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7月1日,天津市舉行道路停車泊位管理體制改革新聞媒體見面會,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市發改委、市交管局、公交集團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對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改革方案進行解讀。
差別收費區域和收費時段劃分
爲合理利用停車資源、引導綠色出行、緩解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天津將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於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實行計時停車爲主、計次停車爲輔的收費方式,對不同區域進行差別收費。停車收費區域分爲一類區域、二類區域和三類區域,適時調整差別化收費區域範圍。
一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8時至21時爲計時收費時段,夜間21時至次日8時爲計次收費時段。
二、三類區域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8時至18時爲計時收費時段,夜間18時至次日8時爲計次收費時段。
機動車停車收費“7項”標準
(一)計時停車收費標準。各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計時停車收費標準如下:
計費單位:元/半小時
停車場分類 |
一類區域 |
二類區域 |
三類區域 |
道路停車泊位 |
4 |
3 |
1 |
地面公共停車場 |
3 |
2 |
1 |
地下停車場(樓) |
最高不超過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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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放大型車加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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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下停車場(樓)按政府指導價管理,實行最高限價。 |
(二)夜間計次收費標準。各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夜間計次停車收費標準如下:
計費單位: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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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分類 |
一類區域 |
二類區域 |
三類區域 |
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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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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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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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 |
(三)包月停車收費標準。包月停車收費分爲夜間包月和晝夜包月兩種形式。夜間包月是指夜間和法定公休日、節假日、區域實行限行日停車。晝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晝夜停車。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計費單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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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分類 |
車型分類 |
二類區域 |
三類區域 |
夜間包月 |
道路停車泊位和地面公共停車場 |
小型車 |
150 |
120 |
大型車 |
45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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晝夜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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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車泊位和地面公共停車場 |
小型車 |
300 |
240 |
大型車 |
900 |
600 |
(四)大型社會活動期間停車收費標準。爲提高交通疏導效率,在活動舉辦地一定範圍內的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採取臨時計次收費的辦法。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計費單位:元/次
車型分類 |
一類區域 |
二、三類區域 |
小型車 |
20 |
10 |
大型車 |
40 |
20 |
(五)中心城區旅遊景點的機動車停車收費按照所在區域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執行。中心城區以外旅遊景點最高停車收費標準,小型車每半小時1元,大型車每半小時2元,當日停放超過8小時的按照8小時計收。
(六)醫院、車站、機場的機動車停放仍按現行計時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計費單位:元/半小時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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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甲等醫院 |
1 |
車站 |
2 |
機場 |
2 |
注:三級甲等醫院內停車場停車半小時內免費。 |
(七)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建築物配套停車場,以及企業或個人投資建設的建築物停車場(政府全額或者投資興建的除外)停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向社會開放的單位專用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可參照所在收費區域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執行。
價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收費標準
據瞭解,本市將健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嚴禁隨意少收或多收等亂收費行爲。並規範各類機動車停車場設置標誌,統一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停車標誌牌(即“P”牌)公示內容。在停車標誌牌上應標明收費單位、服務項目、停車場編號、泊位數量、定價形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機動車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各區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停車場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收費將告別“現金時代”
據瞭解,本市成立天津市公衆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後,將採取“自動付費、人錢分離”的原則,通過技術手段先期採用“刷卡+手機”支付模式。目前,考慮到停車人消費習慣等因素,先期使用手持pos機收費的過渡方案,先推出停車卡和銀行卡兼容的付費模式。如果出現停車人只攜帶現金的情況,公衆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在管理崗亭準備了免收工本費、不記名、不掛失的小面額付費卡,現場出售給停車人。
同時,天津市公衆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還將通過發售紀念卡、優惠卡、積分卡等多種營銷方式,培育停車人刷卡付費習慣。(北方網新媒體記者柴瑩現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