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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王先生:我是在津工作的外地戶籍人員,想去臺灣旅遊,不知能否在天津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介紹,目前,外地戶籍人士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在本市辦理赴臺有關證件。
在本市就業的外地戶籍人士;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他們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這三類外地人可在本市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就業人員需要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學生則要提供學校的在學證明。其親屬應提供有關結婚證、親屬關係證明。
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在本市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60週歲(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這兩類人也可在本市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
非本市戶籍人員不符合前款條件,但在本市居住6個月(含)以上,僅可在本市申請換髮、補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申請辦理再次赴臺簽註。
上述人員均不包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