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瞭解到,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國土房管局聯合印發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本月1日起施行。今後,普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和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同時,物業費調價需過半數業主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基本服務費浮動不得超20%
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指綜合管理、清潔衛生、公共秩序維護、綠化養護、共用部位養護髮生的費用。普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和保障房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服務標準和對應的收費標準實行級別管理,各等級收費標準爲中準價格。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時可在中準價格基礎上浮動,上下幅度不得超過20%。
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指電梯、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避雷系統、航空障礙燈、水景等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用,普通住宅小區和保障房小區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機電設施設備技術參數或者實際運行成本據實收取。
物業費調價需過半業主同意
已成立業主大會或業主入住兩年以上且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小區和保障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或服務等級需要調整的,由物業服務企業依據物業服務成本變化,擬定調價方案並在小區顯著位置向全體業主公示。調價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