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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多次約見微信、陌陌網友,巧用手段分散網友注意力實施盜竊。近日,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蘭某下達批准逮捕決定。
蘭某通過微信添加付某爲好友,兩人經常在微信上聊天,大約一週後蘭某謊稱自己將過生日,約付某見面。二人見面後,蘭某要求付某買幾條魚作爲其生日禮物,付某欣然答應,二人遂到花鳥魚蟲市場購買金魚。
二人逛市場時,付某將隨身挎包交予蘭某讓其幫忙拿着。其後,蘭某謊稱其父母就在旁邊小區居住,邀請付某到他“家”中做客,付某同意了。當爬樓梯時,蘭某加快腳步甩開付某,在頂樓將隨身拿着付某挎包中的手機盜走。待付某趕到頂樓時,蘭某謊稱自己忘記帶鑰匙,遂將挎包交給付某讓她稍等,自己下樓拿鑰匙,隨後逃離現場。蘭某採用類似手段又盜竊了張某、宋某的揹包、錢包、手機等物品,總價值達12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