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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潛入高校內,將一宿舍中6名學生的筆記本電腦全部盜走,變賣牟利。日前,該男子因盜竊罪被紅橋區法院判處刑罰,收贓男子也一併獲刑。
今年1月4日11時,本市男青年範某駕車來到某高校院內,趁室內無人之機,先後三次進入第一宿舍樓215室,將該宿舍中6名學生的筆記本電腦全部竊走。當日12時左右,河南省男青年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從範某處以5000餘元的價格收購上述6檯筆記本電腦。1月6日,公安機關經偵查將範某抓獲歸案,1月8日,屈某歸案。
案發後,其中2臺被盜筆記本已發還被害人,範某家屬同時退賠了其餘4名被害人經濟損失。根據上述犯罪事實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範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屈某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