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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的劉某在女友的租住處將對方掐死後,用女友的手機在她的朋友圈發了一條微信,稱『出去玩幾天,誰也別找我,關機。』之後,他割腕欲自殺,醒來後撥打110自首。記者昨天獲悉,鑒於劉某自首,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4萬餘元。
因家庭瑣事動手
劉某去年4月離婚,離婚後不久認識了27歲的溫某,對方也有過一段婚史,兩個女兒隨前夫生活。相識後,兩人住在溫某的租住地。去年10月24日凌晨,劉某在大興某小區溫某的租住處內,因生活瑣事與溫某發生矛盾。後劉某用雙手扼壓溫某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劉某作案後自殺未遂,後於去年10月25日投案。
劉某當庭認罪。他說,當天凌晨,他因家庭瑣事與溫某發生口角並動手,後溫某報警。民警調解後,將他送至地鐵站。劉某本想回單位住一晚,但發現未帶單位鑰匙。他給一個單位同事打電話稱其無家可歸,對方聽劉某好像喝多了,就讓他該上哪兒上哪兒。後劉某再次返回溫某的租住地。
假扮死者發微信
『我說天亮就走,她不同意,我就把她推進了南側的臥室。』劉某說,溫某打開臥室門後又出來轟他走,他則繼續哄她並把她推進了臥室。後溫某開始打他,他就把她推倒在床上,用左側大腿壓住其身體並用雙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大約一兩分鍾後,看到溫某停止掙紮,他就松了手。
意識到殺人後,劉某從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割手腕,但沒有割破,後又找了一把再次割手腕和腳腕,之後便等死。10月25日上午9點,害怕有人找溫某,劉某就用溫某的手機在她的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信息,稱『出去玩幾天,誰也別找我,關機。』
劉某將家裡所有的藥都服下後睡了過去。當天下午3點,當他醒來後發現自己沒死,就撥通了前妻的電話,稱他把女友殺了。對方勸他自首,之後其撥打110自首。
被害人生前曾報警
派出所接警記錄顯示,事發當天凌晨,溫某曾打電話報警稱自己被打,經調解,劉某隨民警離開溫某的住處。因溫某表示不要求處理被打一事,後民警將劉某送至大興區生物醫藥基地地鐵站附近,劉某攜帶行李自行離開。
溫某姐姐的證言顯示,去年9月,溫某曾抱怨說,劉某不上班掙錢,脾氣漸漸變大了,她打算分手。事發當天凌晨3點,溫某打來電話說,她下班回家後,劉某到其房間要求發生性關系,對方好像喝過酒。因溫某堅決不同意,兩人發生口角,後劉某將她壓在身下掐她的脖子,並揚言說要弄死她。溫某掙脫後跑下樓報警。
被判故意殺人獲無期
當天凌晨4點,溫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了條消息,內容為『暖一顆心需要很久,涼一顆心只需要一瞬間,生活在這個年代本來就很累,當我們知道了最信任的人,不能再信任了,那種心情太絕望了。我不知道該繼續還是結束。其實我很難過,但是我不知道和誰訴說。』
次日上午9點54分,溫某的朋友圈再次更新,內容為『出去玩幾天誰也不要打擾我,關機。』之後,溫某的姐姐一直聯系不上妹妹。溫某的妹妹也稱,事發前半個月,其姐在微信聊天時說劉某游手好閑,說他幾句就開始和她吵架。
法院認為,劉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劉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系自首,對其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