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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天津海事法院充分發揮跨地域管轄優勢,主動作爲、積極服務,多措並舉方便當事人訴訟,爲京津冀協同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海事司法環境。
成立於1984年6月的天津海事法院依法管轄海域南起河北省與山東省交界處,北至河北省與遼寧省交界處,海岸線長640公里,海域面積7000多平方公里,包括沿海港口、海上島嶼和通海水域。爲方便當事人訴訟,該院先後設立了秦皇島、曹妃甸兩個派出法庭,還在京津冀三地設立了14個巡迴審判點(天津4個,河北省9個,北京1個),並在每個巡迴點設立了司法聯絡員和調解員,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在14個巡迴審判點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兩個派出法庭充分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爲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2014年京津冀協同發展上升到國家戰略後,天津海事法院以加強兩個派出法庭建設爲切入點,立足區域經濟發展,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舉措,努力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形勢下推動海事司法工作。2014年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案件1611件,其中秦皇島審判庭受理148件,佔全院收案數的9.19%;曹妃甸審判庭受理464件,佔全院收案數的28.8%。兩個法庭不僅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案件,而且還主動深入漁村、碼頭開展法律宣傳,通過以案講法、與港航單位開展海事海商研討等形式,爲近萬人次提供了法律服務,提高了企業應對經營風險的能力和漁民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