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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酒後駕駛摩托車摔傷,被公安機關查獲。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該起危險駕駛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李某,男,32歲。2014年8月的一天深夜,李某醉酒後駕駛無牌號的二輪摩托車,馱載劉某行駛至本市河東區虎丘路與友愛東道交口附近時,前方陳某駕駛的出租車恰好右轉靠路邊停車,被告人李某在制動過程中,摩托車倒地,李某受傷。經出租車司機陳某報警,公安機關將李某查獲歸案。經檢驗,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83.07mg/100ml。日前,河東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