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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8·12”事故發生後,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的民警不斷向爆炸中心點推進,提取大量物證,爲事故的進一步調查研判提供參考。
8月13日,物證鑑定中心的民警抵達現場,由於爆炸中心點還有明火,無法靠近,民警們就在現場邊緣提取了白色、黃色、黑色的各種粉末,以及爆炸後現場周邊散落的集裝箱、包裝物、建築物、汽車碎片等,進行進一步檢驗。
8月14日,現場仍然濃煙滾滾,但條件比13日有所改善,物證鑑定中心民警的搜索範圍向前推進,提取了大量可疑物品,但由於現場情況複雜,未能靠近爆炸中心點。
8月15日,四名民警組成小分隊,先後進入幾乎被炸燬的躍進路派出所和天津港消防隊所在的兩幢危樓進行取證,隨後抵達爆炸中心點形成的巨大炸坑附近,進行測量、拍照、查勘、提取監控等取證工作,希望發現爆炸前後的一些線索。
8月16日至今,物證鑑定中心民警始終在爆炸中心區域,對現場進行概覽、拍照,對爆炸向外拋射的殘留物、粉末、塊狀物進行提取、檢驗。由於近日現場有降雨,他們對中心炸坑進行精確測量、取證暫時受阻。“我們已準備好了防化服,只要天氣條件允許,我們將第一時間對中心炸坑位置進行更精確的測量。我們的測量、檢驗結果會彙總到指揮部,給事故的進一步研判提供參考。”物證鑑定中心痕跡檢驗科的民警張忻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