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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瞭解到,8月28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現場周邊共佈設環境空氣監測點位18個,水環境監測點位42個,地下水觀測點位1個,海水環境監測點位6個。在典型學校、居民小區和企業佈設24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重點監測氰化氫、揮發性有機物(VOC)、氨、硫化氫等特徵污染物,監測頻次爲每天兩次。
8月28日0時至24時期間,事發地警戒區外10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和8個環境空氣流動點位中,部分點位檢出氰化氫、硫化氫、氨、甲苯、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標;其餘各點位各項污染物均未檢出。
水質監測結果顯示,累計有30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其中警戒區內污水點位17個、地表水點位1個,警戒區外污水點位8個、地表水點位4個。30個檢出氰化物的點位中,5個點位氰化物濃度超標,全部屬於警戒區內污水點位,超標濃度爲0.627-10.1mg/L,超標倍數爲0.25-19.2倍,最大超標點位爲吉運東路污水泵站。
8月28日,事故周邊區域地下水中氰化物未檢出。海水6個點位均未檢出氰化物。
重點區域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24個監測點位中累計18個點位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值均達標;各點位均未檢出氨、硫化氫、氰化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