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徐新明
11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羣衆辦事的通知》。11月20日,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知論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年底前將對社會上詬病的“奇葩證明”拿出解決辦法並實施。
“奇葩證明”令人痛恨且無奈,爲此,國務院提出了拿出解決辦法的“時限要求”,讓人看到了終結“奇葩證明”的希望。然而,“奇葩證明”由來已久,能否在年底前拿出解決方案並實施,許多網友依然擔憂。我有如下建議:
首先,政府部門能否建立“證明負面清單”?時下,“奇葩證明”何其多。比如,僅去年年底內蒙古呼和浩特被媒體曝光的“奇葩證明”就多達33種。爲此,政府部門能否徹底清理“奇葩證明”,建立“證明負面清單”?對要求提供證明的政府部門來一次徹底清查,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爲”原則,堅決清除那些沒有法律依據的證明,並分門別類建立“證明負面清單”,讓公衆一目瞭然。
其次,政府部門能否加強信息共享?如今,不僅“奇葩證明”多,而且難以辦理。據媒體報道,一位女士想把戶口從昆明遷到成都,卻被告知需要一張“未婚證明”。結果她往返奔波4次、耗時8個月,沒有一個地方和部門願意開具這份“證明”。其實,一些發達國家政府部門都在積極提高技術手段,打造大數據庫,便利公衆辦事。如果我國政府部門建立大數據庫,就能信息共享,有關部門就不應該向申請人提出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再次,能否完善“承諾+監管”的辦法?吳知論提出,要實行“承諾+監管”的辦法,申請人可以不提供證明,但要承諾,政府部門監管。這是一種管理創新,值得稱道,這一好事要辦好,還需要在探索中不斷完善。比如,如何將事前的形式監管變爲事中事後監管?如何將靜態監管變爲動態監管?如何將不信任式監管變爲信用監管?這要求我們的政府部門要全面正確履行服務職能,加快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現在離年底只有不到40天,要拿出針對“奇葩證明”的解決方案並實施,確實不容易。時間緊任務重,需要上上下下爭分奪秒開展工作。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證明負面清單”、“權力清單”以及相關問責機制,並公之於衆,聽取羣衆意見,這都離不開上下合力。
公共服務的能力高低,直接決定着政府執政能力的高低;公衆對公共服務的滿意程度,決定着政府爲人民服務宗旨的實現程度。我們期盼,政府部門能從這樣的實事做起,把對羣衆的關懷落到實處。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