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爲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區域燃煤污染聯動執法的通知》和《美麗天津一號工程指揮部關於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按照“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相關要求,天津市環保部門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15日,將與北京市、河北省環保部門聯動同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百日行動專項執法檢查。
這次專項執法檢查的重點包括:一是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燃煤供熱鍋爐檢查,對企業燃煤設施運行情況和儲煤場防塵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燃煤供熱企業按期完成環保設施檢修和藥劑儲存工作,確保採暖期環保設施全部穩定高效運行,環保部門將對自查、檢查、督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依法處理,對督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還將報告市清新空氣分指揮部進行全市通報;二是檢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大氣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對於違法企業,環保部門將立案處罰並督促整改落實到位;三是結合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的徵收,檢查施工工地是否嚴格落實五個百分之百控塵措施,對於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施工工地,在加倍徵收揚塵排污費的基礎上,及時向市建委移送案件;對混凝土攪拌站進行檢查並徵收揚塵排污費,對於存在違法行爲的混凝土攪拌站及時向市建委移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