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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監督問責等各項制度日趨健全,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日趨嚴格。一些官員爲了平安着陸,成爲一名“粉飾太平”的僞裝者:家裏放着上億現金卻“堅持”騎自行車上班。對於這種行爲,將依靠制度完善進行全力查處。(12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家裏有貪污受賄的千萬巨資,還騎着自行車上班,這其實是反腐越來越嚴厲之下,逼出的貪官“自保藝術”、“行爲藝術”。這透露出的是兩個方面的信息:其一,反腐鬥爭深入,貪官污吏害怕了。其二,狐狸也很狡猾,他們總有應對辦法。這同時也說明,反腐的形勢還依然嚴峻。
這篇報道,沒有具體說“騎自行車上班”還擁有千萬巨資的官員是誰,也沒有交代是如何發現這個貪官的。但是,依據以往案件辦理情況來看,必然有着不少巧合因素。是制度監管出的,是執法挖掘出的可能性不大。因爲,他的這種“騎自行車上班”很具隱蔽性。最大的可能依然會是拔出蘿蔔帶出泥,依然會是官員內鬥,情婦反水,原配舉報。這恰恰會是反腐倡廉的一大漏洞。很少有官員會“破罐子破摔”內鬥舉報,這樣毀了他人,也暴露了自己。至於說原配舉報、情婦反水,也是少之又少的。
我們的監管制度,不能走在只能發現“表哥楊達才”這樣的“外露型的貪官”層面上,更應該能發現“內秀型的貪官”。那麼,我們該如何發現“騎自行車上班的貪官”?在這裏我想列舉一個真實的例子。在我們這裏有一位農工辦的主任,他平時的表現,給人留下的印象很好。很多采訪過他的記者告訴我說:咱們的農工辦主任絕對是個清官。你不知道,他穿的還是一雙布鞋,有一次發現他的襪子都是打了補丁的。沒想到的是,在農村廁所改造貪污案件辦理中,最終也將他牽連了出來,目前正在服刑。
這樣的官員如何發現?難道只能依靠拔出蘿蔔的時候,把他們這樣的一灘泥也帶出來?這就需要提高監管的標準,依靠制度來堵塞漏洞,而不是依靠無巧不成書式樣的反腐。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有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僞造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職稱、待遇、資格、學歷、學位、榮譽或者其他利益等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爲,將被給予不同程度的黨紀處分。
這些財產申報等等制度規定,其實就可以及時發現“騎自行車上班的貪官”。關鍵問題是,如何才能實現官員財產的無縫隙監管?筆者以爲辦法有三:其一,存款實名需要加強;其二,房產聯網用於反腐;其三,不要過於相信同志。要把每一個黨員幹部都當成貪官去懷疑。就是說,我們別被貪官的行爲藝術欺騙了。
文/郭元鵬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