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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地方稅務局昨日正式對外宣佈: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正式啓動居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凡本市納稅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均可按照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限額標準享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據瞭解,試點納稅人範圍涵蓋企事業單位員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等。對於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的情況,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進行扣除;對於單位統一組織爲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購買的情況,單位負擔部分視同個人購買,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進行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按照每年不超過2400元標準據實扣除。
市民購買了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後,可以少交多少個人所得稅呢?據悉,個稅的起徵點是3500元,如果以市民每月工資收入5000元計算,每月應繳納稅額爲(5000-3500)×3%=45元,一年繳個稅爲540元。而購買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後,每月應繳納個稅爲(5000-3500-200)×3%=39元,算下來,每月少繳納6元,每年可少繳納個稅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