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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昨日表示,即日起至3月31日,京津冀地級及以上城市試行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滄州率先實施。試行結束後,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將擴大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AQI日均值連續兩天大於300可啓動紅警
根據統一預警分級標準,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啓動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啓動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時,啓動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並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啓動紅色預警。
記者注意到,環保部公佈的統一標準,相比京津冀三地已有的方案,啓動條件更低。如根據統一標準,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可啓動紅色預警,但按照河北標準,此前該情況下僅能啓動黃色預警。統一標準要求一旦AQI值大於300即啓動橙色預警,而此前河北、天津均規定連續三天AQI值大於300才啓動橙色預警。
各地按重污染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環保部稱,2015年入冬以來,京津冀區域經歷了三次長時間、大範圍的重污染天氣過程,各地在應對過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預警級別卻不同的現象,影響了應對效果和區域聯防聯動。
試行期間,當預測可能出現長時間、大範圍重污染天氣時,各地根據環境保護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預報提示信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時發佈預警。環保部要求,各地按重污染天氣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環保部稱,紅色預警一般應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並同步實施相應級別的強制性應急措施,對影響公衆出行和生活的措施,明確具體實施時間。發佈紅色預警時,對於中小學學校停課的措施由各地酌情實施,其他措施仍按現行預案I級響應措施執行。發佈橙色、黃色、藍色預警時,各地仍啓動現行預案對應的Ⅱ、Ⅲ、Ⅳ級響應措施。
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未來將擴大至京津冀周邊
環保部指出,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將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央有關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規定,嚴肅處理、嚴格問責。
另外,將會同有關部門、京津冀區域人民政府總結試行工作經驗,繼續完善統一的預警分級標準,研究不同預警級別的污染物減排底線措施。試行結束後,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將擴大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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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採暖季PM2.5濃度同比增一成
環保部昨日通報2015年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情況,總體呈好轉趨勢,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不過,京津冀區域被指PM2.5濃度仍超標較重。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爲52.4%,同比提高9.6個百分點。其中,PM2.5、PM10濃度同比明顯下降。
不過環保部指出,京津冀區域進入冬季採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發生多次污染程度重、影響範圍廣、持續時間長的空氣重污染過程,12月該區域先後出現5次明顯重污染過程,保定、衡水市一度出現連續8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連續的空氣重污染過程大幅拉昇了全年顆粒物濃度,京津冀區域冬季採暖季期間PM2.5濃度同比上升了9.6%。
以北京爲例,2015年1-10月份北京市PM2.5濃度同比降幅達到21.3%,但是由於採暖季的PM2.5濃度同比上升75.9%,導致統計全年的PM2.5濃度同比降幅僅爲6.2%。北京市2015年以PM2.5爲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數共42天,其中僅在11-12月就出現22天重污染,同比增加15天。
統計顯示,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爲76.7%,7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城市主要分佈在福建、廣東、雲南、貴州、西藏等省份。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74城中海口、廈門、惠州、舟山、拉薩、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麗水位居空氣質量最好前十;保定、邢臺、衡水、唐山、鄭州、濟南、邯鄲、石家莊、廊坊和瀋陽則屬倒數前十,河北省仍有7個城市“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