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規劃標准與准則》中的《第十一章:城市設計指引》明確闡述了在城市規劃中城市通風廊道的功能:『通風廊應以大型空曠地帶連成,例如主要道路、相連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帶、非建築用地、建築線後移地帶及低矮樓宇群;貫穿高樓大廈密集的城市結構。通風廊應沿盛行風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況下,應保持或引導其他天然氣流,包括海洋、陸地和山谷的風,吹向已發展地區』。
為此,『前沿』新聞采訪了從事城市規劃多年的中國建築設計集團的高毅存教授,高教授在采訪中指出:『通風廊道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原理之一,而有關利用通風廊道吹散霧霾的想法並不是新生事物。從理論層面來講,城市規劃也是近幾年從國外引進國內而逐漸發展起來,例如一些國外的城市,都是在城市規劃中預留出綠化帶。』
早在1991年,新加坡開始建立一個串聯全國綠地和水體的綠色網絡,由區域公園、新鎮公園、鄰裡公園、公園串聯網絡四級體系組成。1943年的倫敦也早已開敞空間規劃就引入了『綠道』的設想:用綠色通道將倫敦城內的開敞空間與大倫敦周邊的開敞空間連接起來,創建倫敦的『綠色通道網絡』。
『今天提出的概念,只是在城市建設過熱,密度過高,過度追求經濟效益和容積率的背景下重新喚起業內人士對城市規劃的重視,以此來達到促進污染物的擴散、緩解中國新城區的熱島效應的作用。』高毅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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