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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會場上的一句“土話”,不僅引發了民營企業家“自強不息,止於至善”的共鳴,也表達了對廣大創業成功人士的鼓勵與引導。重申“三個沒有變”、劍指“三座大山”、定位新型政商關係……親切的話語鮮明迴應了各方關切——我們黨對“非公經濟”的支持沒有變也不會變,也絕不是什麼“權宜之計”。
一段時間以來,面對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利益格局的變動,社會上也出現了一些猜忌的聲音: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不是想讓國企“吃掉”民企?“鐵八條”後,有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見到企業家怕“瓜田李下”,所以“退避三舍”,這是不是一種新的變相歧視?對個別涉案商人的依法處置,是不是表示我們與民營企業家的互相信任有所降低?坦率地說,這些想法有一定的代表性。而總書記的“兩個毫不動搖”與“親”“清”二字,都是對其明確的迴應。
事實勝於雄辯。去年一年取消和下放311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23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徹底終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精簡85%,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是對民營資本的最優保障,也是對民營企業的最好尊重。“十三五”時期,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讓各類資本公平競爭、平等發展,仍是法治中國奮鬥的方向。
爲什麼說這是長期的大政方針,而非短期的“權宜之計”?歸根結底還是要看“生產力標準”。國企、民企的比翼齊飛,共同促進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解放與發展,提高了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國企的公益性支撐起航空航天、高鐵動車,民企的靈活性帶給人們便利的網上購物、豐富的衣食住用行,近年來兩者的水乳交融、優勢互補,更是激盪出全新的動能與效用。
所以,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民營企業家同樣享有平等的權利、平等的機會、平等的規則。這方面大可不必猜忌,大可放心搏擊商海。企業家們的奮鬥書寫了中國經濟的華章。我們堅信,堅守君子之交的“親商、安商、富商”,民營企業家的“商道”定會越走越踏實、越走越寬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