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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學位供給是市政府今年“十件實事”之一。廣州日報記者石忠情攝
市政府今年將向民校購買5600個學位供“新莞娃”入讀暫行辦法昨日出爐
東莞市政府今年宣佈的“十件實事”,包括年內將提供33600個學位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其中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5600個學位。
這5600個學位會在怎樣的民校?隨遷子女怎樣可以入讀呢?昨日發佈的《東莞市政府購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位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給出了答案。
文\廣州日報記者陳臣
昨日下午,市教育局發佈了《東莞市政府購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位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通過積分入學申請程序被錄取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享受政府購買學位。
此外,通過積分入學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入讀的,也可以申請轉入所在鎮街(園區)內的其他民辦學校。如若轉入民校學費高於購買學位標準,多出的費用由家長自行承擔。
通過“積分入學”被錄取才能獲得政府購買學位
據瞭解,政府購買學位是指政府爲提高隨遷子女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用以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學位。
根據《辦法》規定,東莞市政府購買的學位包括小學學位和初中學位,入讀對象則是通過積分制入學申請程序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具體錄取辦法按照《東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執行。
今年年初發布的2016年東莞市政府“十件實事”中明確,東莞年內將增加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學位供給,提供約33600個學位,其中,公辦學校提供學位約28000個,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5600個。
此外,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劃,從今年開始,在保持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學位規模的基礎上,在“十三五”期間全面推行向優質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學位政策,購買學位規模每年遞增20%。這也意味着,今後五年,通過積分入學入讀政府購買學位的隨遷子女將會越來越多。
購買學位的學校須是東莞標準化或以上民校
政府會向哪些民校購買學位呢?這些民校的教育質量如何呢?根據《辦法》規定,被政府購買學位的學校必須是東莞市標準化或以上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具體甄選辦法由各鎮(街、園區)制定。
記者瞭解到,至去年8月底,全市民辦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校共261所(含完全中學、十二年制學校的義務教育部分),其中標準化學校共223所,佔比85.4%,也就是說,政府購買學位將出自這200多所民校。
東莞一民辦學校負責人表示,東莞很多民校都能達到標準化學校要求。“東莞每年都會有星級民校評選,最高爲市一級學校,下來就是四星級、三星級等。一般來說,被評爲三星級以上的民校基本都是標準化學校。”
與此同時,《辦法》還明確了購買學位的定價標準:小學每生每年5000元(含義務教育財政補助),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含義務教育財政補助)。
購買學位所需經費由市、鎮財政共同分擔。其中購買小學學位所需經費按市、鎮5:5的比例共同分擔;購買初中學位所需經費按市、鎮9:1的比例分擔。購買學位所需經費由市、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列支。
每年,由東莞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全市年度購買學位規劃,各鎮(街、園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購買學位的規劃要求,向社會公佈本鎮街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名單以及購買數量。
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可轉到鎮內其他民校
獲得這些學位的學生有什麼費用要自己掏腰包嗎?根據《辦法》規定,被錄取並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學校辦理註冊手續入讀購買學位的隨遷子女免交相應民辦學校的學雜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除外)。
而如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的學雜費高於《辦法》規定的購買學位定價標準,其不足部分由鎮街財政自行承擔;如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的學雜費低於《辦法》規定的購買學位定價標準,其購買學位所需經費按該民辦學校的實際收費標準下撥。
此外,取得購買學位入讀資格的隨遷子女因特殊情況需要選擇或轉學到鎮(街、園區)內其他民辦學校入讀的,可由其家長本人自行聯繫學校。如該民辦學校的學雜費低於購買學位定價標準,免交該校學雜費;如該民辦學校的學雜費高於購買學位定價標準,其差額部分由家長自行承擔(繳交)。
需要注意的是,轉學須在所在鎮(街、園區)進行,選擇或轉學到鎮(街、園區)外民辦學校入讀的,視爲主動放棄入讀購買學位權利。(陳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