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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就天津百利機械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原常委、原副總經理吳樹元(副局級)嚴重違紀案發出通報。通報指出,吳樹元對黨的紀律、規矩缺乏敬畏,一次伸手未被捉便再次伸手,是典型的“拿了害怕、退了不甘”,知懼而不知止。
吳樹元“看到下屬經理層拿年薪、評勞模、戴紅花,合作的私企老闆住別墅、坐豪車、高消費”,心態開始失衡,進而追逐私利,收受私企老闆財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款。但吳樹元深知自己的行爲觸犯了黨紀國法,巨大的心理負擔使他“如同一隻忐忑的小鼴鼠,既想偷食,又怕被夾,每天戰戰兢兢,一有風吹草動就惶恐不安,想方設法堵漏”。
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始終保持對腐敗的高壓態勢,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鬆,吳樹元深感恐慌。特別是2015年,天津的反腐力度持續加大,吳樹元每看到網上公佈一個被查處的官員,便感到心驚肉跳,整天處於恐懼、焦慮、抑鬱之中,“生不如死,甚至動過自殺的念頭”。在網上看到中央紀委主要領導同志在福建調研時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後,他覺得這也許是自己最後一次救贖之機,曾兩次到市紀委門口,想主動講清自己的問題,爭取寬大處理,但又搖擺不定、顧慮重重,最終沒有邁入市紀委大門,錯失自救良機。
通報指出,吳樹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打探案情,與他人串供,要求他人爲其出具虛假收條、作僞證,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打高爾夫球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在履行合同時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鉅額公款,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樹元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