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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對“東洞庭湖毒殺瀕危鳥類案”一審宣判,5名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12年,另有兩名被告被判緩刑。此案的一審判決,是近年來對獵殺野生動物案件所作出的嚴厲判決之一。
洞庭湖溼地是鳥類的天堂。大批候鳥招來了貪婪的目光,當地執法力量不足導致監管存在盲區,獵殺、毒殺候鳥的犯罪行爲屢有發生。
近些年,我國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有了長足進步,但仍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如有的地方野生動物棲息地被蠶食;受經濟利益驅動,獵殺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爲屢見不鮮。
保護野生動物,需要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與此同時,強化法治宣傳也不可或缺。《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實施27年,但很多人對這部法律不瞭解、很陌生,違法了還渾然不知。《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宣傳亟待加強,要讓廣大羣衆知道,獵殺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是要追究刑責的。
這次洞庭湖毒鳥案在庭審過程中網絡直播,讓公衆近距離地接觸和感受法律,既是對犯罪行爲的有力震懾,更是一堂生動、具體的普法教育課,值得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