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4月27日、28日連續兩晚,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展開夜檢行動,重點查處酒駕等違法行爲。據統計,兩晚共查處酒駕違法246起,其中醉酒駕駛5起。4月28日晚,記者跟隨交警夜檢時,目睹了酒駕者的各種形態。
20時30分
酒駕者1:已是第三次酒駕
28日20時30分,交警津南雙港大隊已在梨雙公路與微山路交口“佈下重兵”。這時一輛灰色小客車的駕駛人見有交警查酒駕就想棄車逃跑。交警見狀立即將該駕駛人控制住。起初,這名駕駛人並不配合,最終經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48.8毫克。
經交警進一步覈實發現,這名駕駛人此次被查,已屬於第三次酒駕。2011年第一次酒駕,被記12分,罰款1800元並暫扣駕駛證六個月。2015年第二次酒駕,被處罰款18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當晚第三次酒駕,屬於駕駛證吊銷期間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處理中。
21時
酒駕者2:見交警就跑
21時許,記者在體育中心大隊見到了“見交警就跑”的酒駕駕駛人司某。當天夜檢開始後不久,體育中心大隊交警在水上西路與賓水西道交口設置點位攔檢。司某見有交警查酒駕,便立即將車停在路邊,交警見狀上前攔檢。沒想到,司某掉頭就跑,其間兩次掙脫交警的束縛。最終,交警在追出10米後,纔將司某控制住。
經酒精檢測儀檢測,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40毫克。事後,司某說,他晚上和朋友聚會時喝了一瓶啤酒,覺得開車不會有嘛事,沒想到剛上路就被逮了。
21時30分
酒駕者3:驗酒儀被吹“爆表”
21時30分,在珠江道長湖路交口,交警攔檢了一輛沿珠江道由東向西行駛的銀色松花江車,該車駕駛人常某將車輛停下後,多次試圖向附近的建築工地靠近,準備找機會逃離現場,最終被執勤交警控制。
“他一下車就能聞到其身上的酒味,因此一直盯着他,防止他躲避檢查。”現場交警說。常某對着吹氣式酒精檢測儀一吹,驗酒儀數值顯示“280”,直接“爆表”。交警見此數值,以爲驗酒儀發生故障,又換了一臺重新檢測,第二次的檢驗數值顯示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175毫克,屬於醉酒駕駛。
按照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交管部門正在等待司法鑑定中心對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的鑑定報告,再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