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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常春麗是河北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的一名審判員。52歲的她在從事民事審判一線工作的二十九年中,堅持以“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爲宗旨,以人民滿意爲標準,以公正、效率爲目標,腳踏實地樹立當代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
作爲長期從事民事審判一線的法官,常春麗面對民事案件高難度的辦案壓力,不計較個人得失,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每天上下午連續開庭,早來晚走,加班加點,勤奮工作,被同事戲稱爲“小鐵人”,以對黨的忠誠,對人民的摯愛,對事業的執着追求,對工作的無私奉獻,踐行着共產黨員吃苦在先,享受在後的鏗鏘誓言。
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二十九年中,常春麗始終堅持在民事審判一線工作,每年都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指標和任務,在民事審判質效考覈中名列前茅。特別是2015年全年審結民事案件304件,息訴服判率96.25%,調撤率71.33%,月平均審限19.8天,全年無一發改案件,審判質效考覈總成績100分。在審理案件中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審判效率,發揚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發揮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帶領法官團隊,與法官助理、書記員經常溝通協商如何快速通知當事人參加訴訟,如何指導督促當事人儘快完成舉證義務,如何準確無誤打印法律文書,儘量減少文書出錯率,優質高效完成審判任務。認真履行審判長職責,與合議庭其他人員團結合作,在審理案件中庭前提前瞭解案情,以便準確把握庭審方向,有針對性的組織庭審,庭審中有較高駕馭法庭的能力,帶領合議庭其他人員認真研究努力尋求解決疑難案件的方式方法,審結一批疑難、新類型案件。在審判工作中,她勇挑重擔,邊學邊幹,刻苦鑽研審判業務,特別是針對一些法律規定不明確的案件,認真探究法律的立法精神,審結了一批新類型、疑難、有社會影響的案件,達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審判實踐中經過多年的摸索,總結歸納出了獨特的“五步調解”工作法,並在審判實踐中,充分運用這“五步調解”工作法,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常春麗一心撲在審判事業上,在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事蹟,連續三年榮獲區級個人嘉獎,榮立三等功1次,並獲得天津市“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