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學生在醫院做了手術,一年後發現左腎竟不翼而飛了。小孩家人將醫院告上了法庭,官司歷經一審二審敗訴,可小孩家人仍不服,認爲責任在於對方。
家人:手術後左腎“不翼而飛”
今年11歲的力力(化名)是河池市金城江區某小學的一名學生。1999年2月24日,他在路邊玩耍時被拖拉機撞倒身受重傷,被送到了原河池地區人民醫院(現爲河池市人民醫院)搶救。據力力父親韋某回憶,力力被撞傷入院,醫生經B超檢查認定力力脾臟破裂。鑑於病情十分危急,院方即時進行了施行脾破裂修補術搶救。力力在住院一週多後出院了。然而出院不久,力力感到自己的身體時常不舒服,腰經常疼痛。一開始家人並不在意,但到了2002年的7月份,力力天天喊腰疼,家人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2000年8月,韋某帶力力到原河池地區婦幼保健院做B超檢查,結果發現左腎竟沒了。家人不相信這是真的,又帶着力力到原河池地區人民醫院檢查。在連續做了B超、X光和CT相關檢查後,得到同樣的結論。爲求權威部門的說法,家人又帶着力力到了南寧、北京的大醫院檢查,均證實力力已沒有左腎。此後,力力家人與醫院經多次交涉,但交涉結果均不能令他們滿意。
原告:索賠60萬一二審敗訴
2001年9月13日,力力家人以“因醫院醫療行爲有過錯,使左腎不復存在”爲由,將原河池地區人民醫院告上了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60萬元。根據廣西公明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果,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力力家人的訴訟請求。力力家人不服判決,於2002年10月20日上訴至廣西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12月16日,高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根據雙方的要求,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委託下屬司法鑑定中心重新鑑定。結論爲:“力力左側腎明顯縮小爲病理性萎縮,結合其腹部損傷病史,完全可以確認爲血栓所致病理性萎縮。”鑑定同時認爲,力力的腎萎縮是“不可逆轉的,因爲是漸進性的,且不易發現,一旦發現已成定局,依現代醫學條件無法治癒。”認爲河池地區人民醫院限於當時的醫療條件無法診斷和發現力力的左腎異常,認定力力的腎萎縮與醫院的醫療行爲無因果關係,醫院無過錯責任。據此,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了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了力力家人的訴訟請求。
被告:左腎萎縮屬先天性變異
那麼,誰該爲力力的左腎負責呢?力力家人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家人在對力力病因產生懷疑時,經過了解,才知道力力手術前的檢查單上寫着:雙腎大小、形態正常。爲什麼手術後不正常了呢?韋某想起了兩年前力力在原河池地區人民醫院做的手術,於是猜測到醫院有可能是手術有誤切除了力力的左腎。力力家人在獲知了法院的判決後仍認爲,力力的左腎不見了,就是由於醫院的誤診造成的。
對於力力家人的說法,河池市人民醫院認爲,力力左腎屬於先天性變異,發育不良,醫院在對力力當初被車撞傷的搶救屬“重傷搶救”的常規手術,並沒有所謂的小孩左腎被切除的事件,對力力以後的左腎萎縮也不存有任何的責任。醫院方還稱: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該案時,爲慎重起見,徵得雙方同意後,還委託了中華醫學會廣西分會組織廣西醫科大學泌尿科的3名有名望的教授審查區高院司法鑑定中心的結論,專家也認爲在力力的腎萎縮過程中,屬生理的不可預計性,與醫院的醫療行爲無直接的因果關係,院方當時的手術沒有過失行爲,並稱這就是最好的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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