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後,前妻突然曝出猛料:“女兒是我與別人生的!”近日,四川自貢市硬質合金有限公司職工何光(化名)向記者訴說了這個讓他蒙羞受辱的故事。
據報道,據何光介紹,1996年8月,他與初中同學林某經過6年多的戀愛後結婚。1998年2月,林某生下一女,並由何光父母撫養。2001年4月,林某突然以感情破裂爲由起訴要求離婚。經沿灘區法院調解,兩人於2001年5月解除了婚姻關係,女兒判歸何光撫養。
2001年12月,林某向沿灘區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何某的撫養關係,理由是女兒不是何光親生的。林某還向法院出示了華西醫大法醫鑑定中心的鑑定,根據何某和沿灘區某農村信用社職工毛某某的DNA資料,可以確定毛某某爲何某的親生父親。毛某某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也承認這一事實。毛某某和林某甚至還私下爲女兒另取了一個姓毛的名字。
自己居然當了4年的冤枉“爸爸”?深感恥辱的何光被這個殘酷的現實打懵了,2002年5月,何光以重婚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林某和毛某某重婚的刑事責任,並賠償自己撫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6萬餘元。由於何光不能提供林某和毛某某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沿灘區法院決定不予立案。何光遂決定以民事侵權爲由向林某和毛某某索取賠償。
何光認爲,林某在與自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毛某某生下一個孩子,已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理應給予相關經濟和精神損失賠償。但讓他爲難的是,由於家庭經濟極端困難,目前連訴訟費都交不起。但他表示,即使砸鍋賣鐵,也要爲自己的名譽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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