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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法院的判決不滿,陝西省府谷縣一名男子趁着夜色將該縣人民法院院牌卸走,並聲稱要扛着牌子上京“告狀”。法院工作人員經過數天尋找,終於在山西忻州發現了丟失的院牌。目前,這名男子已被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1月13日早晨,府谷縣法院的工作人員發現掛在院門前的院牌不翼而飛。法院組織人員在周圍尋找,但沒有找到。不久,府谷縣法院院長李志林接到一名姓朱的男子打來的電話。電話中,朱某聲稱法院的牌子是自己拿走的,卸牌子的原因是他認爲該法院在一樁民事案件判決中“枉法辦案”,致使他承受了“不應該承擔”的經濟損失。由於“得不到公正處理”,他決定要扛着法院的牌子到北京“告狀”。
19日晚,法院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山西忻州一個小鎮上找到朱某及失蹤數日的院牌。朱某稱,2000年,他的一個親戚開辦的汽車修理廠發生了一起燒傷事故,由此引發賠償官司。府谷縣法院最終判廠方賠償傷者數萬元。在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時,扣押了廠方的卡車並折價賠償了原告。在執行過程中,辦案人員沒有嚴格履行扣押財產登記手續,被法院扣押的汽車上有數萬元錢不知去向,同時朱某對法院將其汽車折價抵押時的估價提出異議,糾紛由此產生。
李志林認爲,朱某對法院的判決持有異議,應該通過正常的渠道和相關的法律程序去反映,擅自卸掉並拿走法院院牌不僅於事無補,還會帶來嚴重不良影響。
府谷縣法院的院牌被卸掉以後,引起了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重視,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工作人員已趕赴府谷調查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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