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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清晨,揚州市區凱萊花園發生入室偷竊案件,小偷被抓後竟然被小區保安綁着站在門口示衆,這一做法引起了市民的議論。
上午8時許,該小區東大門門口圍了好多人,一個年輕男子被綁着站在門口示衆,旁邊放着一塊白板,上面寫着“我是小偷入室盜竊”。據一旁的保安介紹,小偷是貴州人,自稱24歲。
據介紹,當日凌晨2時許,保安在巡邏裏發現一個人拖着大口袋,行跡可疑,於是上前盤問;該男子見狀立即開溜,被保安追上抓住。經過檢查,發現他偷竊了小區內一樓的兩住戶,都是沿落水管道爬上去的。至於被示衆,範先生稱是住戶要求的,要讓大家認識他,以便提高警惕。原先該小偷在早上7時到7時半左右被綁在大門示從,後又被轉移到東大門示衆。有些痛恨小偷的市民認爲示衆方式好,另一些市民認爲此舉不合法。
據有關律師介紹,物管作爲服務機構不具備國家規定的執法權。一旦保安發現小偷,有責任和義務將其扭送公安機關,但不能擅自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嚴;即使是司法機關,也不能擅自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嚴。要讓住戶提高警惕,可以採取其他妥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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