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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婦聯剛剛結束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有近四成的夫妻發生衝突時會使用“武力”。
10日,全國婦聯權益部歷時3年的項目--“在試點省份共享消除對婦女暴力行爲的戰略”宣佈結束。在其中的公衆對家庭暴力認知情況抽樣調查中,有38.4%的夫妻發生衝突時會動手,其發生的頻率一般爲“幾個月一次”。
調查顯示,當受到配偶毆打時,有48.2%的男性會“和配偶對打”,而女性更多的是“被動地讓配偶打”“躲進另一個房間”和“大聲向鄰居呼救”。
令人關注的是,在家庭內部發生了暴力衝突後,近一半的人是採取“過後就忘了,雙方不再提”的方式,由時間抹去衝突留下來的矛盾。而僅有13.6%的夫妻能夠雙方共同探討衝突原因,避免今後再次發生類似事情。
此外,當與配偶發生暴力衝突時,有8成以上的人曾向自己的親朋好友和鄰居求助,向婦聯、居委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求助的也佔相當比例,但很少有人向法院、公安機關和雙方工作單位求助,幾乎沒有人求助於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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