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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收禮金真是想絕了法兒,“小姐”可以租來當“新娘”,老人可以請來做“親爹”。昨天記者就從黑山縣法院瞭解到兩件稀奇事兒。
家住黑山縣某鎮的張某今年三十有餘,獨身一人,在村上人緣很好,隨了多年的禮,可光有支出,卻不見回報,爲此他有時挺鬧心。一日,他突發奇想:如果租個“小姐”當“新娘”,那禮錢不就滾滾來了……於是他與“小姐”達成了一個協議,以每日200元的價格租用其3天。隨後,張某煞有介事地收拾起新房,遍發請柬,接到信的親朋好友來參加“婚禮”。操辦完了“喜事”,一查竟收了6000餘元的禮金,扣除吃喝和租“小姐”的錢,還淨剩4000餘元。事後,真相終被村裏人識破了。
家住外地的李某,來黑山某鎮打工十幾年了,隨禮隨進了幾千元,近日就要卸職返鄉,經過冥思苦想終於也想出了和張某類似的“絕招”。李某一日在市場碰到一名頗有風度的老人,與其攀談中,李某表達了想讓老者當兩日“爹”的想法。老人收了租金後欣然應允,李決定選個日子在酒店爲“爹”祝壽。衆多親朋好友如約而至,李某也如願收了“壽禮”。可老人酒力不好,竟然酒後泄露了“天機”,鬧得大家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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