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病床上的老王
昨日上午,在沈陽市大東區長安地區發生一起喋血事件,與其他喋血事件不同和令人震驚的是,5名正在執法的煙草稽查人員在這起事件中充當了並不光彩的角色:首先是他們在馬路上狂追拉菜車,拉菜車的司機在慌亂中撞在一輛貨車上。車輛肇事後,煙草稽查人員一擁而上,現場陷入混亂中。大約三四分鍾後,當稽查人員欲離開現場時,拉菜車已經變得面目全非,擋風玻璃碎裂;拉菜車司機王啟軍滿臉是血,抱頭呻吟。
回憶現場
仨車追我出車禍後警棍砸來
當事人拉菜車司機王啟軍今年47歲,是位於大東區凱翔二街的長安面館的老板。躺在病床上的王啟軍回憶當時的情景說:『我早晨駕駛自家的微型面包車到小河沿早市買菜。8時40分,我在開車回來的路上路過眾樂超市,就到對面的一小賣店買煙。當我正准備掏錢買煙的時候,發現一輛墨綠色吉普車正向我緩緩駛來。我突然想到在一周以前,曾有幾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扣押我的車輛,所幸駕車逃脫。想到這裡,我沒有買煙,跳上面包車,開車離開香煙攤。』
王啟軍說:『我在凱翔一街路口處提前轉彎,吉普車也緊跟其後。「停車!馬上停車!」高音喇叭的叫喊聲引得路人紛紛駐足觀望。我開車途經自家的長安面館10餘次,均因吉普車的追趕而繼續前行。四五分鍾以後,幾名男子從吉普車上跳下來搭乘另外兩輛出租車參與攔截。當我再次駛至家門前的十字路口,一輛小型貨車突然出現在面前。只聽「砰」的一聲,兩車發生了刮碰。微型面包車停下了,追趕的三輛汽車圍攏過來。一名身材瘦削的男子從吉普車上跳下來,手持警棍對著我的汽車玻璃一陣猛砸,並把已經嚇得不知所措的我拽下汽車。』
路人目擊
口噴鮮血棍打鞋踢招招上臉
一名目擊者說:『從吉普車上衝下來的一名男子將王啟軍拉倒在地,幾名男子棍棒、皮鞋不斷踢打王的臉。王啟軍不斷招架,最後倒在血泊之中。王的妻子見到此景,哭喊著衝上前去,用雙手拼命抱住丈夫的頭部,結果手臂也被踢傷。此時,王啟軍已經滿臉鮮血、意識模糊。圍觀群眾紛紛譴責打人者的暴行。5名打人者返回吉普車企圖離開現場,憤怒的群眾將他們攔截在原地。王啟軍的小女兒不斷搖晃王的手臂、呼喊他的名字,王啟軍張了張口,一口鮮血噴在女兒的臉上。這時,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將幾個打人的男子帶走了。王啟軍的家人急忙把他往醫院送。』
245醫院的一名醫生說,傷者被送到醫院時『惡心嘔吐、神志昏迷』。滿臉是血的王啟軍被初步診斷為腦震蕩、鼻骨骨折,『右肩外傷、右上肢畸形、胳臂脫臼』。
警方透露
『藍大衣』都是煙草稽查
記者趕到現場時,被群眾指認為『傷人者』的幾名執法隊員正在被大東公安分局長安派出所的民警帶離現場,一輛車號為遼AA9260的吉普車同時被開走。記者注意到,執法隊員身上穿著藍色的警用大衣,衣服後背印著警察的字樣。到了派出所裡面,見到記者跟進來,他們躲躲閃閃地把大衣脫下來卷了起來。面對記者的詢問,這些人不回答他們是哪個單位的。隨即,5個執法隊員被民警帶到一個房間裡進行調查。
經過初步調查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民警對記者說,這5個人是煙草稽查大隊的,他們在跟蹤一個『煙販子』,看樣子是追錯了人,把那個人追得肇了事,還打了人。因為案件還處於調查取證階段,別的他就不肯說了。
隊長證實
那五人是稽查三隊的
為了搞清事情真相,記者隨後根據煙草稽查管轄區域來到大東區煙草稽查大隊進行調查。聽記者介紹完情況,大東區煙草稽查大隊工作人員很肯定地說,那幾個稽查隊員不是他們大隊的。但他提供,市稽查中心的人也可以到大東區來查案子。
記者通過電話與沈陽市煙草專賣局稽查中心的工作人員聯系時,他們都對此事避而不談。記者趕到位於北二中路的市煙草稽查中心時,盡管不願意向記者提供情況,但一個工作人員證實,車號為遼AA9260的吉普車是稽查三隊的。另一個工作人員給記者提供三隊張隊長的電話時特意叮囑,最好別給他打電話,他正鬧心呢。記者撥通了張隊長的電話後,他承認,在派出所接受調查的是他們隊的四名執法隊員和一名司機。
調查追問:沒出示證件+粗暴
執法程序是否文明合法?
在接受采訪時,市煙草稽查中心稽查三隊的張隊長說,盡管當時他沒在現場,但據他了解的情況,他們當天早晨確實是接到舉報趕到現場進行執法的。舉報人提供的車號和車型與王啟軍的車都一致。『我們在按照程序執法。』
對於張隊長所說的他們在執法這個事實,我們不懷疑。但針對他們在執法過程中的表現,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執法人員是否在文明合法地執法?從現場情況看,煙草稽查的車上沒有標志。被追車輛肇事後,據在場的人證實,沒有人看見他們出示證件,並向當事人做必要的告知。卻有多人能證實,執法人員在現場表現得很粗暴。難怪王啟軍一再地對在場的人說:『我沒有犯法,他們又不是交警,而且始終沒有出示證件,也沒說清是怎麼回事,我為什麼要停車呢?』
調查追問:著警服+拎警棍
煙草稽查人員如此裝備行嗎?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沈陽市的許多煙草稽查人員都裝備著『警服』,出入拎著警棍。在昨日的事發現場,群眾開始發現執法人員穿著藍色的警用大衣時,在不停地喊『是警察打人了』。記者見到他們的警用大衣時,也是一愣。
隨後,在大東區煙草稽查大隊和市煙草稽查中心,記者到處都能看到身著後面印有『POLICE』字樣警用大衣的人員。稽查中心的工作人員說,這些大衣是他們配備的。煙草稽查著『警服』,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呢?
調查追問:拉菜+車上沒煙
鎖定可疑『煙販』有啥有力依據?
張隊長說,他們把王啟軍的車確認為嫌疑車輛,依據是群眾舉報,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記者問他王啟軍是否是他們要查處的對象時,他回答說當時在車上發現了三四箱煙。記者追問他煙現在在哪裡,是否有問題。回答是煙被現場的人們搶走了,找不到了。
記者現場采訪時,在場的人們都否認看見了香煙。王啟軍更是堅決地說:『拉菜車上根本就沒有煙,我可以對我的話負法律責任。』
調查追問:『抗法』+喋血
『暴力抗法者』為何身負重傷?
談到王啟軍為何受傷時,張隊長的回答是車禍撞的。張隊長說:『車上的人怎麼攔都不停,不但暴力抗法還撞人。我們(稽查隊員)把人從車上拽下來時,他們打人,為了防身我們也不能讓他們打呀。接下來幾個人想把他制服。』記者問他,王啟軍所駕車的下側和小貨相撞,為什麼擋風玻璃碎了呢?張隊長說:『這我還真不清楚。』
如果說王啟軍是『暴力抗法者』,稽查隊員是『被襲擊者』,那麼為何『暴力抗法者』身負重傷喋血街頭,而『被襲擊者』除了一人稱腳被車碰了之外,全部安然無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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