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輯是中國內地第一任反貪局局長,現在經營着北京市正平律師事務所。2月28日晚,在開車見客戶的路上,他向《青年參考》記者講述了內地成立反貪局的背景以及和香港廉政公署的合作情況。
大陸和香港早有交流
“斯道偉是香港廉政公署第一任專員,是國際反貪機構中有影響的人物。世界第一次反貪大會是在香港召開的,他是發起人之一。第二任專員樑文健訪問大陸檢察機關時是由我陪同的。第三任專員好像是郭文緯吧?”
羅輯說起廉署的事情如數家珍。這位58歲的山東人告訴《青年參考》,反貪局的成立正是借鑑了香港的經驗。
“國內和香港的反腐交流很早就要了,因爲當時我們派駐香港的機構出現了很多問題,大陸許多腐敗案件涉及香港方面取證的,比如說港商給大陸官員行賄,或者官員把款項轉移到香港,都需要和香港方面的合作。於是,最高檢察院在廣東成立了‘個案協查’辦,專門負責需要香港廉署配合的工作,它隸屬於最高檢察院,但由廣東省院代管,工作人員也都來自廣東地方檢察院。”
羅輯所說的個案協查辦全稱是個案協查辦公室,成立於1990年,專門負責辦理港、澳地區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案件的個案協查事項。
實際上,從1987年開始,大陸檢察機關就和香港廉署開展了個案協查。檢察機關可以赴港調查取證,但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法律規定由檢察機關自行受理或立案偵查的案件;二是案情涉及香港、澳門地區並有赴港澳調查取證的必要性。1988年到2002年間,廉署人員到內地191次,會見證人311人;內地檢察人員則到港344次,會見證人713人。
第一個反貪局在廣東成立
貪污腐敗案件增多,和港方的合作也逐漸增多,於是,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廣東省檢察院於1989年率先仿效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了反貪局。
6年後,民盟中央委員黃景鈞同溫崇真、徐萌山、郭正誼等人提出成立反貪污賄賂總局的議案;同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正式掛牌,檢察機關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工作走上正軌。
反貪局無法和廉署比肩
反貪局是借鑑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設立的,它的成立是反貪領域的一大進步。數據顯示,1998年至2002年,全國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171387件,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5.89億元。
然而,由於體制、地位、經費等各種原因,反貪局所起的作用無法和香港廉政公署相比。這一點,曾經查辦過王寶森、歐陽德、馬向東等大案的羅輯也不避諱。“有些東西我們無法借鑑,”他說。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於1974年,是針對當時香港經濟、社會混亂、公務人員、警察腐敗設立的,它直接聽命於總督。廉署查辦的第一個案件就是香港警察總監,後來以廉署爲藍本拍了一部電影叫《廉政風暴》。
“廉署不受任何機構的干預,可以獨立辦案。這種體制決定了它的權力很大,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羅輯說。然而,反貪局卻沒有這麼崇高的地位,它只是檢察院下面的一個局級單位,工作人員隸屬於公務員系統。有些事情做起來力不從心。
羅輯先生向《青年參考》介紹,內地的反貪局一般只擁有調查權,很多其他在反貪工作中所必須的權力受到限制,如反貪局偵查案件的拘留和逮捕就需要提交公安機關來執行。
另外,錢也一個大問題。我們的檢察機關的預算是高檢的財務統一負責。經費的不足、人員的捉襟見肘使得許多案子無法查辦。好在還有向反貪部門傾斜的政策。針對特別的大案,有些特別的費用可以實報實銷。只要局長一批,請客吃飯、買禮品、住旅館的開銷都可以報。因爲這樣的案件需要以僞裝的身份出現,化裝成老闆送禮,住高級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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