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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貪尹西才受審 |
3月17日上午,安徽省鉅貪尹西才因貪污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依法追繳其貪污所得人民幣570萬餘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27萬餘元,以及其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人民幣1901萬餘元和美元66萬餘元。
現年50歲的尹西才,系安徽省阜陽市人。1993年5月至2003年10月,曾任淮北礦務局林業處黨委書記、林業處處長、安徽金蟾藥業總公司總經理以及安徽金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1999年至2002年間,尹西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用截留銷售收入、私設小金庫、貪污技術服務費和銷售不入帳等手段,單獨、指使或夥同他人瘋狂侵吞公款902.6447萬元,其中其個人侵吞公款570萬餘元。另外,尹西才的家庭財產扣除其家庭合法收入和能夠說明來源的違法所得外,尚有人民幣1901萬餘元、美元66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審理後認爲,尹西才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爲已經構成貪污罪。且尚有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爲已經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應予以嚴懲。但鑑於尹西才歸案後能夠向他人催要欠款用於退贓,且案發後偵察機關已凍結、扣押其財產,因此對尹西才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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