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8日結束的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透露,2003年中國法院共對52名濫用審判權、執行權的法官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說,去年全國法院反腐敗鬥爭形勢比較嚴峻,有的地區、有的法院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去年全國法院進一步加強廉政制度建設,完善和細化法官法規定的懲戒制度,爲法官職務行爲設置了“高壓線”;對羣衆反映比較強烈的或有苗頭性問題的幹部進行提醒或誡勉談話,爲法官廉潔司法樹起了“警示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8日說,最近,中共中央頒佈施行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個條例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文件,也是反腐敗鬥爭的銳利武器。法院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切實擔負起所在法院開展黨內監督的領導責任,要認真研究審判權、執行權監督不力的問題,針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進一步完善制約機制。今年全國法院將以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爲重點,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堅決懲治司法領域中的腐敗;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切實解決法院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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