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建國以來北京最大豪華轎車系列劫案的三名案犯——李小平、王青海、程龍今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這三名“名車大盜”的罪名之一是劫持了六輛奔馳牌、奧迪牌高級轎車,並勒死車內六名事主並將之棄屍荒野。
由於影響重大,此案曾驚動了中國公安部,其中兩名案犯成爲被公安部通緝的A級要犯。
二00一年七月至二00三年四月間,北京市先後發生了六起搶車殺人案。這六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均採用先尾隨奔馳、奧迪等豪華轎車,趁事主下車或上車無防備之機,持刀脅迫事主進入車內並駕車駛往偏僻地點,於途中將事主殘忍殺害後棄屍荒野,搶劫數額價值達六百萬元人民幣。
二00三年六月,李小平的兩名同夥——王青海、程龍爲躲避追捕,還將吉林省一名派出所所長當場撞死,將兩名警員撞成重傷,一名警員被致輕傷。
今日,李小平等人在法庭上並未表現出悔意,在談到作案動機時,李小平說其欲藉此報復社會,而另一名案犯程龍在被問及爲何連殺數人時,則表示“殺人很刺激”。
此案宣判後,李小平、王青海表示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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