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日前率先出臺了自己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手機短信息服務和市場管理辦法(暫行)》。
1、市場準入凡在天津市從事手機短信經營活動的單位,如沒有管局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跨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各電信運營企業不得爲其開通業務或代收費。
2、收費代理爲有手機短信經營活動的單位代收費的電信運營企業可按其上一年度手機短信收入的10%~15%收取服務保證金,若上一年度無違規情況,保證金將如數退還。新接入的手機短信經營活動單位要交納2萬至3萬元的服務保證金。
3、短信定退各短信經營單位統一使用“0000”作爲取消本項定製業務服務的代碼,“00000”作爲取消全部定製業務服務的代碼。用戶通過網站或客服電話定製、發送短信的,短信經營單位必須向用戶發送兩次密碼。
4、服務標準短信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客服機構和專用電話。代收費的電信運營企業的客服電話或營業窗口實行首問負責制。用戶可撥打12300申訴,電信運營企業或短信經營單位在接到天津管局《申訴受理單》後兩個工作日內,必須作出答覆並保存受理記錄及處理結果。
5、處理處罰短信經營單位被申訴處理或處罰累計超過3次的,管局將建議電信運營企業暫停爲其代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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