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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瘓在牀的河北省高陽縣農民董克強沒有想到,兒子董亞洲負氣出走後竟會捲入到搶劫團伙,並因此於2000年8月6日被捕入獄,隨後判了死緩。更讓他想不到的是,董亞洲判決書上的出生日期會是1981年10月24日,因爲他清楚地記得兒子是1982年農曆十一月初四生人,被捕時並未滿1 8週歲。上訴成爲必然,但是二審的結果卻讓他始料未及。
2003年3月25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新開庭審判,判決董亞洲死刑。
記者注意到,在二審判決書上並沒有對董亞洲的年齡進行質證,只是把死緩變成了死刑。“亞洲犯了罪,該受處罰,做爹孃的也說不上什麼。但是多大的罪多大的刑得有個規矩吧。”董克強說,“我有很多東西可以證明董亞洲犯罪時不到18歲。”
董克強所說的“很多東西”包括:他所在的小王果鄉派出所的證明、小王果鄉於堤村委會的證明以及1998年10月1日由河北省公安廳簽發的戶口登記簿等證據,都很清楚的寫明董亞洲是1982年11月4日出生。董克強家的鄰居董通海說:“董亞洲出生在1982年十一月初四。那天我借他家小拉車墊莊基。晚上送車時和村裏的醫生春靜接生碰個頭。”接生員靳春靜出具的證言是:“於堤村董亞洲是1982年十一月初四出生,我接的生。”另有一位姓甄的村民說:“董亞洲和我女兒同歲,都是屬狗的。我女兒是4月生的,亞洲是那年冬天生的。”
不過,在村戶口冊和高陽縣公安局電腦登記裏,董亞洲的生日確實不是董克強所說的1982年11月4日。記者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致誠律師事務所的白羽律師到於堤村調查時發現,該地村民在孩子報戶口時,以農曆計算出生日期和虛報年齡的情況相當普遍。有村民解釋說,農村青年早婚的比較多,爲了避免登記時的麻煩和被一遍一遍的罰款就把孩子的年齡說大一兩歲,當兵也是。董亞洲就是因爲年齡不夠沒有當上兵,才負氣離家到高陽縣打工的。董克強說,2000年人口普查時,他看人家都給孩子報的虛歲,他也隨口說了一個,具體當時他給董亞洲報的哪年哪月他也記不清了。
從死緩到死刑,“被抓之前很健康的”董亞洲在看守所已經4年,現在他“雙下肢末梢神經炎、雙視神經萎縮、雙側神經性耳聾”。他埋怨父親董克強上訴,但是董克強說:“我怎麼着也不能看着兒子就這樣冤,按照法律他不該被槍斃。”
2003年5月13日,董亞洲以二審認定主要事實不清、定罪證據不足、上訴後發還重審處罰加重無法律依據爲由,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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