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衆多見過雷秀清的人眼中,這個只有初中文化的婦女一直只是在其貴爲市紀委書記的丈夫彭晉鏞身後扮演着一個默默無聞的角色。直到彭東窗事發後,人們才明白這個女人並不像想象中的那樣簡單:長期以來,她其實是在“默默無聞”地協助彭晉鏞收受賄賂、保管贓款、窩藏贓物,可查證的金額數目就高達到63萬餘元。這個對單位友善捐款哭窮的人,卻能拿出310萬元替兒子在北京購買兩套價值310餘萬元的商品房。
昨日上午,原常德市政協主席彭晉鏞(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件中另一案:雷清秀協助彭晉鏞收受鉅額賄賂和窩藏贓物案一審在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開庭,旁聽的還有岳陽市的部分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
丈夫貪污受賄
妻子充當“管家”角色
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的雷秀清還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一邊回答公訴方的提問一邊不停地梳理着保養得很好的頭髮。
如果不是因爲丈夫彭晉鏞曾身居要職,這個現年55歲的婦女其實只能算普通人一個:1948年4月9日出生在常德津市的雷秀清文化程度是初中畢業,在被捕之前她的身份是常德市財產保險公司行政科退休職工,家住常德市委機關大院27棟301房。據她的鄰居們講,雷秀清平常其實並沒有任何引人注意的地方。
真正讓機關宿舍內的鄰居們“注意”起她來是在2003年6月21日後:雷秀清被長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此,雷秀清協助丈夫彭晉鏞收受賄賂、窩藏轉移贓物等罪行大曝天下: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00年3月至2002年11月,雷秀清先後10次經手收受並保管其夫彭晉鏞受賄贓款人民幣33萬5千元,美圓1100元,英鎊5000元,鑽戒一枚(價值8679元)。
在窩藏贓物贓款方面,自2002年12月彭晉鏞因經濟問題被省紀委調查之後,雷秀清爲隱藏贓款贓物,逃避調查,將其保管的現金、存款憑證和貴重物品轉移到其親戚處窩藏,同時告訴在北京工作的兒子彭賢軍將原在北京以其名義購買的兩套價值310餘萬元的商品房的所有憑證轉移,寄往在英國留學的二女彭賢春處窩藏。
湖南省反貪局二處處長周慶文在評價雷秀清犯罪時認爲:在丈夫彭晉鏞瘋狂貪污和收受賄賂的同時,妻子雷秀清完全充當了一副“管家”的角色。
10次經手
收受並保管贓款63萬餘元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雷秀清是怎樣協助丈夫彭晉鏞收受賄賂、窩藏轉移贓物的。
可以查證的雷秀清窩藏第一筆賄賂款的時間是2000年3月8日:廣州中人集團工程處處長蘇宏方爲感謝彭幫助其攬得國道207線澧縣段的公路建設工程,到彭家送給碰、雷現金5萬元,雷秀清收下之後第二天就將這筆錢存入銀行。2003年1月雷將此款存摺轉移至其侄子雷鳴處窩藏。
先例一開便不可收拾:2001年10月,雷秀清送女兒彭賢春經深圳、香港去英國留學,在彭晉鏞的授意下收受常德市政協常委、香港萬邦實業集團總經理張錫明所送英鎊5000元,後兌換成人民幣於2002年5月用於北京以彭賢軍的名義購房支出。同年11月,彭晉鏞在深圳收受張錫明所送人民幣10萬元,帶回常德交給雷秀清,雷馬上將這筆錢匯往北京以兒子的名字購房支出。
2001年11月的一天,常德市大金誠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大校到彭晉鏞家將裝有5000美圓的紅包在餐廳送給彭、雷,雷秀清收下之後照舊將這筆錢存入銀行;此外,雷還在丈夫的授意下收受了蘇大校送與的人民幣17萬元和價值8679元的鑽戒一枚,並在彭事發後迅速將這些贓款贓物轉移到別處。
檢察機關現有的證據表明雷秀清成爲彭晉鏞收受賄賂的最有力“支持者”,共10次經手收受並保管贓款達到63萬餘元,這些贓款在彭事發之後均被雷秀清窩藏了起來。
檢察機關的證據還表明,雷秀清在彭晉鏞的授意下收受賄賂集中在2001年年底和2002年年初,而這個時候,正是鉅貪彭晉鏞走下權利顛峯,爬上貪婪高峯的時期。
法庭上喊屈:
對丈夫貪污收賄並不知情
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雷秀清在昨日的法庭上喊起了冤屈來,在她向法官的陳述中,她認爲自己對於丈夫彭晉鏞的貪污受賄行爲並不知情。
雷秀清認爲自己10次經手收受並保管的63萬餘元並不全是贓款,而是“絕大部分向別人借的。”
在陳述蘇大校所送的17萬元人民幣和相關物品這一犯罪事實時,雷秀清表示自己“真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只是接到了彭晉鏞在辦公室打給自己的電話:“老彭告訴我蘇總要把那錢送到家裏來,我當時以爲是借錢給孩子們買房子。”同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她將蘇大校願意“借”錢給自己的原因歸之於“平常大家關係比較好,過年過節的時候經常往來。”
在昨日的庭審上,法庭上的雷秀清面對公訴人的提問一直是顧左右而言它,爲了證明自己“確實不知道內情”,她還舉出自己平常和“老彭關係不是很好”的一些例子,甚至稱自己平常和彭晉鏞的存款“都不透明”:“我不知道他存了多少錢,他也不知道我存了多少錢。”
一個細節是:雷秀清在法庭上坦承2001年蘇大校送錢時家中當時的存款已經“超過400萬”,因此,在面對公訴人“爲什麼還要借錢買房子”的問題時雷秀清沉默了5分鐘後還是沒有回答。
檢察機關事後查明,在雷秀清所謂的從各方“借”來的近60萬元之中,沒有一筆是打了欠條的,並且一直到彭案發爲止,還沒有還過任何一筆所謂的“借款”。
而對於公訴方提出的“彭晉鏞事發之後你爲何大肆轉移、窩藏贓款贓物和犯罪憑證”問題,雷秀清均沒有在法庭上做正面回答。
單位捐助哭窮:
在京斥巨資310萬買房
湖南省反貪局二處處長周慶文向記者講述了查處雷秀清一案時的一個細節。
“當時我們在她原單位常德市財產保險公司調查時,行政科的一位負責人告訴我們,2001年4月份,財產保險公司擬對常德市部分殘疾人捐款,但在開會討論的時候,她(指雷秀清)卻向保險公司的領導哭起窮來,說自己現在家裏沒什麼錢,而且有三個孩子,讀書的要讀書,工作的沒工作,後來看見大家都捐了錢她纔好不情願地拿出10塊錢來。”
然而就是這個“家裏很窮”、“有三個孩子,讀書的要讀書,工作的沒工作,”只能拿出10塊錢來捐款的雷秀清,卻能毫不猶豫地拿出310餘萬元鉅款,爲其兒子彭賢軍在北京購置兩套高檔商品房。
對於這些錢的來源,先前還說過不知曉丈夫彭晉鏞犯罪事實的雷秀清卻很清楚地表示“這些錢是我家老彭弄來的”,而自己只是“過了下手而已”。
據參與案件調查的檢察人員介紹,“過了下手”的雷秀清在案發後其實也不能完全記清這筆鉅款從那些人手上得來,而彭晉鏞涉嫌鉅額財產不明,主要是指這兩套房子的錢來源不清。
在昨日下午庭審結束時,重新戴上手銬的雷秀清突然流下了眼淚,喃喃自語:“毀了,什麼都毀了。”
彭晉鏞案件回放:
1946年出生於常德市的彭晉鏞1981年從常德師範專科學校畢業後仕途順利,1985年任常德縣紀委書記、1988年任常德市紀委副書記,到1995年任常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01年任常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先後在市、縣紀檢部門擔任領導職務15年之久。2003年1月調任常德市政協主席,同月29日被省紀委立案調查,5月12日被依法逮捕,12月20日被檢察部門提起公訴。
據查,2000年4月,身爲常德市紀委書記的彭晉鏞,不顧政策規定,反對將紀委所收繳的清房罰沒款130萬元上交財政,而以紀委辦案經費不足爲由,強行拍板將此款留作“備用金”。
彭晉鏞故意違反有關規定的反常行爲,引起了市紀委新班子的懷疑。常德市新任紀委書記曹儒國和市委書記程海波將這一情況反映到省紀委後,湖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孫載夫旗幟鮮明地表示:“不論有無問題,情況必須弄清楚。不能因爲是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的問題就另當別論,更不能因爲彭晉鏞曾是紀委的老領導,就不嚴格要求和放鬆監督,如果有問題更要嚴肅查處。”
2003年3月6日,彭晉鏞實施“雙規”。2003年6月,彭被公安機關逮捕。
由此案帶出了常德市5名處級幹部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系列案件。
經查,彭晉鏞涉嫌職務犯罪的作案時間多在他擔任常德市紀委書記和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期間。先後18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4·6萬元、美金1·25萬元、港幣8000元、英鎊5000元(共摺合人民幣61萬餘元)。
彭晉鏞還利用職權,採取私費公報、虛列支出等手段作案7次,共貪污公款15·5萬元。彭晉鏞另有109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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