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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21日上午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天津市制定七項措施,解決困難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讓沒能力繳費的困難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享受醫保待遇。其中,特別規定要先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的大病醫療待遇問題,本市將有10萬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享受到大病醫療保障。
天津市爲困難企業職工享受醫保待遇採取的七項措施是:對困難企業中的“4050”人員,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用就業資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特別困難企業補貼100%、困難企業補貼70%、比較困難企業補貼40%;對全市各街道勞動保障協管員給予工資性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按照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3%的標準補貼醫療保險費;對下崗失業的“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利用再就業優惠政策,一方面給予他們工資性補貼,另一方面給予包括醫保在內的社會保險補貼;爲幫助困難企業繳費能力不足的問題,對困難企業實行低基數和低費率優惠政策,困難企業只要按照繳費基數下限680元的6.3%繳費,職工和退休人員就可以享受住院和門診特殊病待遇;對於按照低基數、低費率繳費仍然有困難的企業,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醫療保險補貼,特別困難企業補貼90%,困難企業補貼70%,一般困難企業補貼40%;建立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療救助制度。對於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患大病的,給予適當救助。救助資金在各轄區和系統內統籌互濟,主要用於大病患者住院和慢性病患者治療所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的救助。救助標準爲年人均3000至5000元;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後,也可按照每人每年36元標準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享受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大額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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