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花季少年王壯爲救落水堂弟而獻出了自己的花季生命。
昨日上午10時許,在望城縣蓮花鎮,因救落水的堂弟王力而不幸身亡的王壯終於從湖底被打撈上來,母親張喜雙,瘋狂地跑上前去,昏倒過去。
痛失愛子的張喜雙怎麼也想不到:被救的少年的家長“惜言如金”,竟連一句感謝的話也沒有,反而是認爲王壯是逞能而淹死的。英雄流血又流淚。
爲救堂弟
花季少年魂斷水庫
昨日上午9時許,記者趕到了蓮花鎮上龍村廟山組。在其歐家塘水庫邊,有近百名羣衆圍觀,雙眼都死死地盯着水塘。在水塘的對面,有一個3米長,1米寬的竹排上有四名男子,其中兩名中年男子,正各拿着一根近兩米長的鐵爪竹竿,在水中揮舞着,而另外兩名男子,手拿長的竹耙,在水中扒來扒去。“找到了,就在這裏!”一陣叫喊聲,將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了一處。記者看到,一名男子用釣甲魚的鐵頭竹竿,挑上一個只穿了長褲的少年。衆人圍了上去,抓住小孩的四肢,將落水小孩拖上了竹排,衆人合力,馬上劃到了岸邊。此時,衆人又將少年平擺放在岸邊,而死者的母親張喜雙,瘋狂地跑上前去,看到已經全身僵硬水腫,當場放聲痛哭,家人親屬紛紛上前勸阻。一陣陣悲痛的哭聲,震撼着水庫的一草一木,看到此種場景的衆鄉里鄉親,無不落下了熱淚。此時,被打撈上來的死者王壯,雙手仍然放在胸前,還保持着一個交叉的懷抱狀,衆人許久都沒有將手扳開。
據瞭解,昨日晚上,該鎮的領導和派出所的民警就趕到了現場,進行了實地勘測。但由於當時天黑,光線非常的暗,雖然衆人展開了兩個小時的搜尋,但始終沒有任何結果。到了昨日上午,村裏請來四人,進行第二次打撈,花了近兩個小時後,終於將死者打撈出水。中午1時許,長沙市殯儀館趕到了上龍村,將死者運走。在該鎮幹部的協調下,死者王壯的家屬正與王珏的家屬,正在協商處理後事。
令人寒心
被救者矢口否認
隨後,昏倒的死者的母親張喜雙,被擡回了家。在張喜雙臥室的牀上,記者看到其眼眶紅潤,兩腮下還有未乾的淚痕。張喜雙哏咽地告訴記者,當時聽別人說是王力確實是不小心掉落水中的,兒子王壯聞訊後跳入江中,將王力救起,但因自身體力不支,用了自己最後一口力氣,將王力往岸上推後,便沉入了江中。她告訴記者,王力的家長,不肯承認王力是被王壯救起,是怕他們找其賠償相關費用,要他們承擔相應的責任。談到這裏,張喜雙又開始放聲嚎啕大哭起來。
隨即,記者找到了仍然一臉笑容的被救小孩王力,當時,他全身仍在發抖,在記者問話時,除了東張西望外,還不停地撮着雙手。據王珏透露,前日下午4時許,他們六個人正在水塘裏釣魚,當時,衆人提議乘竹排去水庫中央的一個小島玩耍。在到了小島後,撐船的竹竿丟失了,在玩耍許久後,衆人中會游泳的,便陸續離開了小島,游上了岸。當時,竹排上還留有王力與另外兩名小孩,當時會游泳的堂兄王壯,主動提出將他背上岸。下水後,兩人就沒有互相抱着,遊了2分鐘後,在即將上岸之際,王壯開始體力不支,將他往岸邊一推,就沉了下去,而岸邊的同學張佳和張鋼,一把抓住了王力的頭髮,拖上了岸,可此時王壯已經不見蹤影。當記者問起是否落水被救時,旁邊的王力的奶奶,慌忙向王力使眼色,並口口聲聲說:“不是落水地!”而王力在低頭沉默了一會兒後,否認被救一事。當記者向其父親王文革多次問起是否會承擔一定的賠償時,對方總是避而不談,吱吱嗚嗚的。
現場目擊
王壯救了一個人就沒起來
隨後,記者走訪了當時曾經下水救人的張鋼。此時,他躺在自己家的牀上,仍然沉浸痛苦中,不願接受任何採訪。在記者的再三勸解下,才同意將那天的悲劇重新敘述一次。他告訴記者,當時他們本來是駕着竹排,前行了50多米後,來到水庫中的一個小島上,各自就下水,游泳去了。而王力與另外三名14歲左右的孩子,留在了竹排上,突然,王力掉落水中,已經上岸,正在釣魚的堂兄王壯看到後,立即跳入水中,遊了50多米後,才趕到了竹排邊,一把從後面抱住王珏,一隻手就不停地往岸邊劃,後來眼看王壯體力不行了,他馬上跳入水中準備救人,但慌亂中王珏一把抓住他的腿,自身難保的張鋼,踢開王力後,自行上了岸。站在路旁的張佳,跳入水中,一把抓住了其頭髮,拖了上來,而此時王壯已經不見蹤影了。
衆人開始給王力,做人工呼吸,並猛打耳光,才使其清醒過來。而救人的張佳,被此種情形嚇傻了,慌亂中騎車離開了現場。隨後,衆人將王力用摩托車送回了家。此時,趕來了數十名村民,其中5、6個人,跳下了水,找尋沉入江中的王壯。
拷問良知:
一位當地的村民張某氣憤地告訴記者,小孩落水被救,已經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王力的父母還要遮掩什麼,對方都死了一個兒子,而且兩家都是親戚,何必怕賠償那麼一點錢。如果,不給予王壯家相應的賠償的話,鄉里鄉親都會看不起王力家的長輩的。
據湖南省科學院社會學法學所長方向新透露,此類現象已經相當普遍了,一是因爲長期以來的見義勇爲很避諱金錢的介入,舊觀念中就認爲見義勇爲應該是自願的,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的。另外,對於見義勇爲者的保障機制,還沒有健全,利益受害者得不到相應的補償,致使見義勇爲者往往有後顧之憂。如果要改善此種情況,一是要進行宣傳、教育,讓社會形成良好的風氣。另外,就是要進一步的完善社會保障機制,讓見義勇爲者沒有後顧之憂。
人性未泯:法律對“冷漠”說“不”
據湖南萬和律師事務所的劉幼其律師透露,王壯的勇救落水者的義舉屬於“無因管理”即沒有管理責任,但處於維護他人利益或社會的公益不受損害時,而進行相關的管理後受損,受益人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給予受害者一定的賠償。如果對方不肯承擔相應的責任話,死者家屬可以向法庭起訴,討回公道。另外,受益者也將受到社會道德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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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市市摩托車公司青年職工王連全,在第二次海水浴聲爲了搶救落水遊客不幸溺水身亡,而被救者獲救後怕承擔責任,竟昧着良心矢口否認被救事實。還編造諾言推說王連全是自己游到深處被水淹死。庭審中法院採納了某律師提供的關鍵證據確認溺水者屬英雄王連全所救無疑,判令受益人賠償王連全親人12000元。李律師通過向王連全親屬實施法律援助,終於討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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