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抓了就放到統一關押和收治,再到現在的八部門聯合行動,杭州聯防艾滋嫌犯的舉措體現了一個地方政府在公共事務管理方面思維與方法的進步
在其他犯人的一片起鬨聲中,艾滋病小偷王建國突然起身向牆角猛撞過去,瞬間血流如注,聞訊趕來的獄醫戴着手套匆匆把王建國擡出監室。導致王建國自殺的原因匪夷所思:13名在押的艾滋嫌犯通過抽筷子長短的方式,決定只有3人去死,才能換取另外10人出獄,王建國運氣不好不幸成爲中籤者之一,所以起身自盡。
這是2003年底發生在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看守所12號房的一幕。
“當時我們這裏從來沒有關過艾滋病小偷,缺乏相關經驗,對這樣的問題非常頭疼。”該所副所長孫洋回憶說。
但4月6日以後,孫洋的煩惱減輕了許多。杭州市出臺了一個由政府八部門聯合應對艾滋嫌犯的新辦法。根據新辦法,雖然看守所仍然責任很重,但畢竟參與的部門多了,大家都分擔一些,壓力要小得多了。孫洋拿起桌上的防治艾滋病的小冊子對記者說,這些小冊子是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家在對他們做完培訓後發放給他們的。
一個新制度的誕生
杭州市日前制定的應對艾滋嫌犯的辦法是:把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作爲艾滋病診治定點醫院,由送治的政法部門落實看護警戒措施;杭州市看守所作爲已被刑拘、強制戒毒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集中關押點;把青春醫院作爲涉艾人員的統一收治點;把浙江省第四監獄作爲艾滋嫌犯的收監點。配套的措施是,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艾滋嫌犯、吸毒者、賣淫嫖娼者集中關押場所設定監測點,負責檢測和心理輔導;涉艾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由杭州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杭州市政法委、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等八家單位各自守土有責。
據記者瞭解,該辦法的出臺經過了近半年時間的協商。2003年底,浙江省委政法委員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財政廳、衛生廳等七部門曾印發《關於當前打擊處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違法犯罪活動的意見》,聯合打擊艾滋嫌犯的違法犯罪活動。
“醫院不會成爲這些艾滋嫌犯的最終收治點,我們的想法是找一個比較偏僻但條件相對好一點的監獄作爲艾滋嫌犯的最終收押點。浙江省第四監獄有可能在選擇之中。”浙江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方煥彪說。方告訴記者,第四監獄的其他犯人在聽說此事後都很恐慌,而對外營業的省監獄管理局下屬的青春醫院也因爲這個原因營業額下降了很多。
但試點仍然在杭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西湖分局和青春醫院悄然啓動。西湖分局將13名艾滋小偷關押在杭州市強制戒毒所,1名關押在西湖區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成功戒毒後,將他們集中關押在西湖區公安分局看守所。強制戒毒所內設的3個艾滋病病人的專門房間,目前在戒毒所,對“艾滋病小偷”的防護主要集中在給其碗筷等用具和大小便的嚴格消毒上。
杭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的醫生王成坦言:“進來的時候這些人的艾滋病症狀比較輕,再加上戒毒所條件有限,基本上還沒有用什麼藥。這也是由於艾滋病比較複雜,用藥不好反而會削弱病人的抵抗力。他們不發病的話,我們也不用戴口罩,有時看情況要戴橡皮手套。”
青春醫院目前收治了18名艾滋嫌犯,這在青春醫院的歷史上並不是第一次,此前該院曾經收治過3個艾滋嫌犯,1人發病死了,1人保外就醫回家,1人釋放。
循環遊戲中的發明創造
“所有的工作我們都是自己在慢慢探索,也沒有人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只能做完以後再看看哪些地方做得不好。”西湖分局刑偵大隊副隊長王擎昆說。去年年底,上海警方赴杭州學習抗擊艾滋罪犯的經驗,王擎昆說他們當時並沒想到介紹什麼經驗,只是想着只要有人犯罪了,就要有相應的部門來監管。
“我們最頭疼的是他們集體鬧監,看守所只要一打電話,我們專案組的10個人都要過去。我們給他們改善了伙食,他們要抽菸我們還偶爾給他煙抽抽,但他們還是要集體絕食,提出把他們放出去的要求。”王擎昆說。
記者看到,關押這些艾滋病小偷的一個大房間跟其他的房間有不同的通道,通道外一個長約5米,高約3米的鐵網將他們與外界嚴密隔離起來,鐵網之中,是他們狹小的活動場所。
2003年11月17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出動百餘名民警,在西湖區翠苑的夜市和超市蹲點,當晚抓獲扒竊的26名小偷。
“這些小偷在最初被抓的時候,都自稱自己有艾滋病,但經過檢測後,確診了其中的14名。他們都把艾滋病作爲實施犯罪的武器。”王擎昆說。
當時杭州市有關方面應對艾滋病病人犯罪的方法是,將這些高傳染性的犯罪者用一個部門統一收治。
“這些艾滋嫌犯的情況很複雜,有些是通過血液傳播感染的,有些得了艾滋病以後反而更明目張膽地盜竊和嫖娼。生理性戒毒只要7天,但是心理性戒毒呢?沒有人能夠解救他們的心魔。他們現在動不動就威脅你,要是真的咬你怎麼辦?”方煥彪說。
方告訴記者,儘管青春醫院改造了一個單獨的病區,每個房間裏都有電視機,並且訂閱了報刊雜誌,但這些艾滋嫌犯顯然不滿足,他們把口水故意往門把上吐,晚上病人睡好了以後,他們大吵大鬧,要求吸菸、要求工作人員把他們放出去,由於中間的大多數人都是老鄉,他們拒絕說普通話,堅持在內部用土話交流。
“他們有恃無恐,把對付公安的那一套,都用在了我們身上。”方煥彪一肚子的苦水。
杭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醫生王成已經記不清自己見過多少個艾滋病人了,“到了今年幾乎每個月都有一兩個,他們有的是吸毒者,有的是故意染上艾滋病的,有些人還是戒毒所的常客。”
“由於當時對這種高危性傳染病還沒有統一的關押地點和收治場所,再加上他們的很多案件都無法查證,抓住以後頂多讓他們到強制戒毒所裏戒戒毒,然後就把他們放了,結果過不了多久他們又重蹈覆轍。”王擎昆所在的西湖區分局有一名警察爲追捕艾滋病罪犯一年跑爛了8雙鞋。
有關資料顯示,從1997年到現在的6年間,杭州市警方“在涉毒人員中已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6人”,他們中84.8%是青壯年,77.45%是經吸毒感染,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2001年,這個小患者攜帶的病毒發作,死於上海。
道義的推動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人不予收押。《國務院強制戒毒辦法》也規定:“患有急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而應當限期在強制戒毒所外戒毒。另外,我國法律還規定,對感染艾滋病等嚴重軀體疾病的違法犯罪人員,在作出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處罰決定後,可予以監外執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法律給艾滋病病人實際上一直是網開一面。
王擎昆解釋:“對於公安部門來說,將他們送進戒毒所也只能幫他們戒毒,由於戒毒所和看守所各方面防護措施不完善,根本也沒有條件來收治艾滋病犯人。”
艾滋罪犯的屢次犯罪已經引起杭州政法高層的注意。早在2003年2月,在杭州司法系統高層任職的杭州市人大代表翁鋼糧就提出了《關於切實重視解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吸毒販毒違法犯罪人員收容治療問題的議案》。
翁鋼糧發現,根據目前國家法律規定,對感染艾滋病等嚴重軀體疾病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在作出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處罰決定後,可以予以監外執行。而在實際工作中,勞教和勞教場所無一予以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法律文書,這使得這類涉毒人員無法處置,遊離於法律外,流散於社會上。
“我們不可能把這些艾滋嫌犯都推到社會上不管他們,首先要考慮的是用什麼樣的應急措施來做這個事情。對艾滋嫌犯要處理的環節很多,我們也需要給他們人道關懷,有病的讓他們治病,但他們如果犯罪肯定要打擊。對這類因艾滋病等嚴重傳染性軀體疾病而難以入所執行勞改、勞教處罰的人員的封閉式集中收容、觀察、治療需要很多部門的配合。如果讓一個部門來挑這個擔子,他肯定不願意,但如果大家配合來挑,再重的擔子都能夠挑得動。”
遺留難題
根據強制戒毒所醫政科醫生盧徵的介紹,“艾滋病小偷”戒毒的脫毒期需要的美沙酮,大概10元1支,初期每人每天要3支,進入穩定期後1支。脫毒時間從一個星期到十幾天不等。
除了正常的住院費以外,艾滋病醫治費用保守的估計在每月500元到2000元不等,這個時間可能是一兩年,也可能是十幾年甚至幾十年,這樣算下來,所需要的費用是相當驚人的。
以往在法院判刑前,涉艾人員的確診由杭州市第六醫院負責,法院審判後,他們的診治轉移到青春醫院,由歸口部門負責。戒毒所脫毒期間的費用,大多由杭州警方負責。
杭州市財政局和人事、衛生部門商定,解決關押場所的改建、涉艾人員和病人的定期檢測、指定醫院的建設經費以及辦案、監管、醫護等人員的傳染病防護費等經費問題。
青春醫院需要20多個民警三班倒和十幾個醫護人員來看護這批艾滋嫌犯,民警和醫生、護士都要做專門的艾滋病知識培訓,病房也嚴格得像非典病區一樣。“即便是把他們關禁閉,現在都沒有地方。這些人的自殘舉動比較明顯,負責監控的隊伍建設該怎樣跟上?從收治到收押,每個環節都很特殊,經費如何保障?相關部門每家都有責任去管。”
一名警察認爲,如果其他城市不出臺相應措施,僅僅是杭州挑下給艾滋罪犯買單這個擔子遠遠不夠,“這好比紮緊了破口袋的一個口子,如果這些罪犯流竄到其他城市,依舊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艾滋罪犯依賴政府財政支持始終不是解決問題的長久之計。“他們最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們不能幹體力活。但他們沒有考慮去種田,或者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走自食其力的路子。你跟他談話,他當時很感動,過一段時間又是老樣子,僅憑人性化的舉措並不能拯救他們,這必須與法律的嚴肅性結合起來。”王擎昆不無擔憂地表示。
浙江省司法界一位官員表示,這些艾滋嫌犯在社會上生存,需要忍受常人難以想象的歧視,即便他們被釋放後仍可能故伎重演,如果能讓他們在某個政府資助的項目中打打工,適當地給他們發放一點薪水,也許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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