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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沈劍平 通訊員李炳霞):6月23日上午,華納唱片(香港)有限公司狀告天津知名歌廳東方之珠侵權一案,在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件是天津市音樂電視維權行動的第一案。原告華納唱片(香港)有限公司訴稱,去年年底發現本市天麟娛樂有限公司經營的東方之珠KTV娛樂超市,將部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MTV以卡拉OK形式向公衆放映,以進行營利。‘華納’認爲其是著名歌星郭富城演唱的《分享愛莫能助》、《聽風的歌》、《愛的呼喚》等作品的著作權人。被告‘東方之珠’未經華納許可,擅自進行播放,其行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益。爲此,‘華納’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作品放映權的侵害,不再公開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在指定媒體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35萬元人民幣。
法庭上,原告提供了涉案作品的實物光盤、國際唱片業協會亞洲區辦事處對光盤所作的公證認證聲明書、天津市公證人員在東方之珠拍攝的涉案作品播放情況的光盤等證據材料。
但被告卻認爲,原告方並非涉案作品的著作權人。被告所稱的國際唱片業協會並不具備著作權人認證的資格,其認證和聲明應屬無效的,而原告出示的實物光盤更不能作爲權利證明。並且,原告的幾項訴請均無事實依據,被告對原告的訴請進行了一一反駁。
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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