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投入運行
【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天津市依法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北方網消息:2004年6月29日,天津市市長戴相龍簽署[2004]24號、25號、26號、27號四道政府令,天津市政府決定,從7月1日起,天津市創設保留37項行政許可事項、取消296項行政許可事項,取消14項行政許可收費,保留、調整和取消一批市級實施行政許可主體,廢止30件政府規章和80件市政府規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