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基數上限應不低於4656元
●困難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條件有變
●昨起領取相關表冊,7月20日前辦理報批手續
北方網消息: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有重大變化,自7月1日起,內外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內資單位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上限由原來的單位和職工各10%調整爲各15%,與外商投資企業及駐津單位一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稱,統一內外資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是爲了給予外資單位國民待遇,平衡內外資單位職工的利益。繳存基數調整,單位可視情況設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0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0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設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也可不設定上限。單位設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應不低於2003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三倍(即4656元)。困難企業2004年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條件有變,由“連續兩年虧損”改爲“2003年虧損”。2003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810元的企業,可以申請降低200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欠繳2003年及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欠繳年度虧損且在崗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60%的,可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1%。2003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540元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對以前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制定補繳計劃,以個人補繳方式分期補繳,並自制定補繳計劃當月起逐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領取基本生活費的困難職工,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可以按實際支付職工基本生活費計算。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經職工書面同意,單位可爲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內部封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要求及時間:自2004年7月8日起,單位可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建行區、縣支行房地產金融業務部領取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www.zfgjj.cn或www.housefund.cn)下載200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申請表”等相關表冊,並於7月20日之前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申請提高、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設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等的報批手續。各單位調整過程中如有問題,可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2783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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